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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法治中煤建設 開啟世界一流能源企業新征程
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國家唯一煤炭全產業鏈的能源央企,積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著力發揮好煤炭能源供應“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集團公司立足“兩個大局”、心系“國之大者”,確立了“存量提效、增量轉型”的發展思路,推動煤炭有序減量替代,綠色轉型平穩過渡,全面推進清潔能源開發,打造多能互補、綠色高效、治理現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業。2021年,中煤集團主動作為增產保供,不為利益所動,堅決執行長協定價機制不動搖,全力以赴多發多供,積極發揮能源保供主力軍作用,全力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再登世界500強。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為新時代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21年10月,國資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提出了建設世界一流法治央企的目標,對企業開展法治工作起到了指航定向的作用。中央企業實現依法治企,堅持合規經營、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重要體現,是推動中央企業戰略升級和改革發展的重要保障。中煤集團作為能源領域的央企主力軍,必須高標準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切實執行國資委各項要求,帶頭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完善法人治理、規范經營管理,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的使命。
一、 強化法治工作頂層推動
(一)集團黨委發揮依法治企“頭雁”作用。集團黨委堅持黨對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貫徹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進一步推動“法治中煤”建設。編制完成《中煤集團落實<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按照“統籌規劃全局、關鍵事項把控、重點工作推進”的職責分工原則,黨委書記、董事長和總經理各司其職,對重點問題研究、部署協調、推動解決,切實發揮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制定了《中煤集團合規管理暫行辦法》,成立了中煤集團合規管理委員會,在基層一線企業全面實行法治建設“一把手”負責制,開展法律管理標準的層層對接工作,使全集團法治工作持續走向全面化、系統化、制度化管理軌道。
中煤集團每年召開法治工作會,集團公司董事長王樹東對推動合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合規經營、按規矩辦事成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開展合規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礎。集團黨委認真學習《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切實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將依法治企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始終保持對依法治企工作的高度重視,將提升法治引領支撐能力、加強依法合規經營、推進全集團依法治理能力作為全面依法治企專項規劃納入集團公司“十四五”發展規劃體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動、同步落實,為加強“法治中煤”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頂層設計和重要保障。
(二)健全依法治企頂層設計。充分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作用。修訂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章程,已將依法治企、風險內控、合規管理的相關內容納入章程中,并在股份公司董事會職權中增加“推進企業法治建設,對經理層依法經營情況進行監督”。落實黨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項,推動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健全依法治理體系。進一步規范所屬企業章程,結合董事會建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工作,加強控股企業章程管理,切實維護控股股東權利,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和股權多元化公司實施差異化管控;針對參股企業,合理設計議事決策方式和程序,有效避免“只投不管”。
(三)強化依法治企組織領導。中煤集團成立由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中煤集團依法治企工作領導小組,優化了法治建設辦公室工作職責及專項工作方案。緊緊依靠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重要職能,把法治工作納入董事會整體工作統籌謀劃,依法合規經營、防范重大風險成為董事會工作報告和集團公司年度工作會報告的重要內容。董事會及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定期聽取集團公司合規管理、風險內控、依法治企有關情況的匯報,落實總法律顧問列席董事會研究討論涉及法律合規相關議題,持續提升企業重大風險管控水平。
二、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依法推動企業改革發展
(一)弘揚“守規矩”的安全文化。中煤集團作為大型煤炭能源企業,統籌推進能源安全和綠色轉型發展,牢固樹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任何違章都是可以杜絕的,零死亡完全可以實現”的安全理念,嚴格照章辦事,緊抓重大安全風險排查治理不放松,實行安全責任“唯一負責”。堅持合規建設,加強重點項目手續辦理,2021年依法核增煤礦產能2460萬噸,堅持依法合規生產,為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儲備力量。
(二)依法合規穩保供。2021年下半年,電力、煤炭供應持續偏緊,多地出現拉閘限電,給經濟社會穩定帶來很大挑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保供工作,國資委進行總體安排部署,要求確保煤炭供應,控制煤炭價格。中煤集團主動為黨分憂、為國盡責,承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保供任務1620萬噸,第一時間與河北、天津、遼寧等10個省份發電供熱企業簽署保供合同,帶頭降價穩價,引導煤價理性回歸,向社會讓利230余億元,關鍵時刻發揮了中央企業在能源保供方面主力軍、壓艙石作用。堅持長協合同履約,嚴格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和長協定價機制,按照合同約定落實好煤炭貨源組織、運輸、定價和結算等工作,全年長協合同履約率90%以上。組織開展煤炭貿易板塊合規工作,明確煤炭貿易合規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制定煤炭貿易合規清單。識別煤炭內外貿業務關鍵風險60項,提出控制措施94項,總結提煉“內貿七嚴格”和“外貿四必須”的合規要點,明確業務操作中必須禁止的49項不合規行為;加強買斷貿易煤、煤化品自營貿易復核評估,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堅決杜絕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貿易,保障集團公司依法合規完成煤炭保供穩供任務。
(三)依法合規促改革。中煤集團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國有企業改革創新的重要論述,全面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走深走實,總體完成率達80%以上。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堅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總經理工作規則,梳理“三會”決策事項清單,理清管理權責和邊界,促進規范運作。制定子企業董事會建設方案,落實董事會職權,應建范圍內97%的子企業建立了董事會,加強控股子企業章程審查,組織開展對外合資合作章程的專項梳理和自查自糾。
按照管辦分離原則,在集團公司法律合規部增加招標采購監管職能,負責制定集團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招標采購業務合規評價和監督。制定建設板塊總體改革方案,依法合規推進工程處劃轉。加快退出高風險項目,通過法治化、市場化方式嚴控退出風險。完成中央企業煤炭資產管理平臺轉隸,修訂平臺公司章程、議事規則,持續提升煤炭資產專業化、法治化管理水平。集團公司先后接管7家央企煤炭資產,增加煤炭產能1.28億噸,合理設計接收方案,妥善處置資產、債務風險,規范履行決策程序,依法合規實施接管,在貫徹落實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大決策的過程中,顯著提升了綜合實力。
三、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推進合規體系和制度建設
在集團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推動下,集團公司著力健全規章制度體系。2021年,集團公司加強規章制度管理體制改革,制訂了《中煤集團規章制度管理規定》,一是完善了法律合規部歸口管理職責,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執行、評估、改進等工作機制,加強規范性審核、合法合規審查、內控審核把關,強化對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規范規章制度的層級分類、管理模式、職責分工。構建分層分類的制度體系框架,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三是定期開展制度梳理,制定年度制修訂計劃,完善重點改革任務配套制度。四是構建精細化管理流程。全面梳理企業運營管理流程的要素、節點,建立“唯一負責”制度,分級分層厘清管理邊界和管理責任,消除冗余環節,推進流程再造。
2021年,集團公司印發《外部通用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范指引(第一版)》《對外股權投資合規審查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合規管理文件或制度,健全合規基本準則。推動合規管理要求向子企業延伸,督促各子企業建立合規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集團梳理合規清單2459條,將合規要求嵌入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全面檢視經營合規風險,針對市場營銷、招標采購、合同簽訂、資金財務、章證使用等關鍵環節,研究完善責權分離、高效協同、有效制衡的運行機制和規則,優化監督制約體系。
四、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推動企業轉型升級
“十四五”時期,中煤集團提出大力推進光伏、風力發電項目布局建設,推動氫能、儲能等技術儲備和產業實踐的發展戰略,積極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和“3060”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成為引領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示范力量。多年改革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在改革的進程中,法治既是引領,又是底線和紅線。法治工作圍繞集團公司轉型升級,積極研究涉及低碳轉型、科技成果利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搞懂、弄清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加強對行業熱點和焦點問題研究,有序開展新能源項目法律風險應對,完善新能源管理體制機制,發揮區域優勢,統籌謀劃區域市場開發,加大清潔能源項目的儲備。強化資源、安全生產、生態文明保護、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合規研究和評估,保障集團公司各項工作能夠做到依法合規、規范操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今后,中煤集團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法治中煤建設取得新跨越和新突破,筑牢企業行穩致遠的根基,為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和建設世界一流能源企業引領護航!
(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法律及合規部總經理 張巧)
編輯:魯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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