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張原 李寧馨)“建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健全創新機制,引導銀行加大對戰略新興產業的信貸支持。”黎昌晉委員建議。
黎昌晉分析指出,銀行系資產追求的第一性原理在于穩定性,并不追求風險偏好高的高收益,與戰略新興產業創新創業企業存在根本屬性的差異化。而從銀行授信審批的標準來看,需要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保證擔保等。同時,作為直接投資于戰略新興產業的私募基金,也極難獲得銀行資金支持。
“從技術驅動經濟變革、數字化轉型升級、信創產業解決卡脖子問題等一系列趨勢來看,需要放大能夠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的資產池和資金池,否則戰略新興產業很難具有乘數擴大發展的效應。”黎昌晉圍繞這一問題進行了大量調研,他建議要對國家政策支持的戰略新興產業,結合各個產業特點進行研究分析,擬出針對戰略新興產業不同行業的發展要求指標,有別于重資產的抵押擔保授信體系,有針對性地提出差異化授信審批標準和風險控制體系,從而為銀行系資金支持戰略新興產業提供可行性支持。
“對于重點投資于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私募基金,能夠研判評價私募基金投資的指標體系和風控體系,從而為銀行系資金支持私募基金,繼而通過私募基金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提供可行性。”黎昌晉表示,要在理順戰略新興產業新型審批體系和風險管控標準的前提下,賦予地方性分行更多權限,支持各地戰略新興產業均衡發展。
“考慮到各個銀行基本都在推行數字化銀行的工作體系,可更多運用數字化評估、數字化監控的體系,而戰略新興產業也多會采用新型數字化辦公、數字工廠等多維度數字化工具管理企業,銀行可研究打通與戰略新興產業數字化系統對接來增強對于戰略新興體系貸后、投后管理,從而減少實質性風險。”黎昌晉建議,從市場角度研究針對戰略新興產業的價值評估體系,從而為支持該類型企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