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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志業委員:準確把握時勢,推進國家安全建設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及“國家安全”的內容十分豐富,含義特別深刻,給予國家安全更突出的位置。在總結過去五年工作、過去十年成果時,專門用一段文字表述,而且把社會治理置于國家安全治理之中,更符合相關內容內涵與外延的邏輯關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初步構建了一套完整的國家安全體系。一是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核心的國家安全思想理論體系;二是從“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到省市縣的國家安全領導體系;三是從新版《國家安全法》到45部與國家安全直接相關的法律,形成了有關國家安全的“憲法條文+基本法+領域法+涉部門法或單行法”的四層法律體系;四是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和“國家安全學一級學科”為標志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建設。
黨的二十大報告突顯兩個“統籌”的重要性。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關鍵在“總體”二字。“總體”揭示了國家安全含義的全面性、國家安全布局的系統性、國家安全效果的可持續性。近年來,各地在理解和執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過程中出現兩類偏差,一類是重視不夠,尤其對“總體性”理解不到位,仍有人把國家安全視為國家的事、專業部門的事;另一類是將國家安全當作一個框,什么都往里裝,似乎什么都可以與國家安全掛上鉤。
要準確理解和把握“統籌發展和安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確立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并且列專章部署。2020年12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面對當前復雜的國內外安全環境,我們要把思想認識從“以經濟建議為中心”提升到“統籌發展和安全”上來,統一到“發展和安全同時推進”的思路上來。
要準確理解和把握“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把“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作為推進國家安全能力建設的要求提出來。“塑造國家安全”是一種全新的理念和政策。“維護”是被動應對,“塑造”是主動出擊,在預見到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威脅時,主動設計、預防、先發制人以降低或免除國家安全所面臨的威脅。這就要求國家安全工作的能力建設要朝著預知、預判、預警、預置的方向努力,要求政治、經濟、外交、軍事、安全、人文交流等各部門通力配合,把可能的風險遏制在萌芽中。(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原院長)
編輯:付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