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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發揮知識產權要素在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中的作用
“知識產權要素是企業無形資產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知識產權要素的推動作用,對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至關重要。”民建中央調研發現,目前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問題一、中小企業自身知識產權發展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國部分科技型企業擁有局部技術優勢,但多數企業核心技術尚未達到領先水平,尤其擁有研發端高價值知識產權的企業較少,有專利企業占比較低,培育創新鏈條及技術升級迭代存在困難。多數中小企業不具備知識產權保護專業力量,維權能力較弱。
問題二、為中小企業提供精準知識產權服務的支持體系不夠。目前我國在企業業務關聯性基礎研究體系、應用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覆蓋范圍等方面,還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要素的需求。專門性細分市場信息共享、業務咨詢、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保護、國內外對接的公共服務和平臺不足,提供的服務和支持也還停留在淺層次。
問題三、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難。我國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及定價機制建立不充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難、評估貴、兌現難,專利質押融資較為困難。大部分中小企業在將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產能過程中,存在與市場對接渠道不暢、中試及工程技術條件不具備等困難。
針對以上問題,民建中央給出四條建議:
建議一、引導支持提升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硬度。一是持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建立“企業出題、政府立題、協同破題”聯合攻關機制,支持具備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優勢的中小企業分層分類融入關鍵共性重大技術研究和產業化應用研發體系。二是在項目立項、研發實施、項目確權、成果轉化等階段,支持中小企業圍繞主營業務收入關聯性技術和產品進行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三是支持引導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及采購高質量專利數據工具等途徑,充分獲取專利和產業數據,導航研判產業專利布局。
建議二、強化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一是創新政府管理,加強工信、科技、知識產權等部門協調合作,積極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對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運用保護、維權援助等方面培訓指導。二是支持國家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示范平臺等設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站,引導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研發服務平臺開通知識產權服務內容,形成多層級、全覆蓋、重點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站點體系。三是提升研發指標導向。將高質量知識產權獲取作為科技項目承擔主體、高校創新能力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考核指標,納入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及指標。四是健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協同機制。推廣北京、上海等地知識產權保護與交易的成功經驗,加快成立司法與行政共享的技術調查機構,健全中國特色的技術調查官制度。
建議三、促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資源產學研用深度融合。一是加強科技成果供求對接。鼓勵并支持高等院校、國家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積極輸出符合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需求的相關專利技術,引導中小企業主動引進、聯合攻關研發、二次研發專利。二是夯實知識產權資源支撐服務體系。在現有的框架性規范下進一步細化并形成統一標準的技術類無形資產估值流程,幫助中小企業完善科技成果權屬、管理、權益分配、處置及技術合同管理等制度中的知識產權內容。
建議四、支持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一是高標準建設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支持各地整合現有科技成果交易和知識產權運營資源,引進高端專業運營機構,聯合打造知識產權運營“中間體”,提供知識產權轉化運營全鏈條服務。二是完善知識產權金融支持體系。建立知識產權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和上市融資等覆蓋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融資體系,開發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支持各地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完善風險分擔機制。
本報記者 王菡娟
編輯:付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