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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維埃大學創立司法班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葉坪村舉行,來自中央、閩西、湘鄂贛、湘贛、湘鄂西、豫東北、瓊崖等根據地,紅軍部隊以及在國民黨統治區的全國總工會、全國海員總工會的610名代表出席了大會。歷時14天的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產生了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制定和頒布了蘇維埃國家的各種法律、法令,并在中央人民委員會內設立了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專門負責國家司法工作。此后,蘇區各級地方和軍隊的司法機構也紛紛建立,使蘇維埃司法機構逐漸趨于完善。
為了適應革命斗爭形勢的發展,加強司法隊伍建設被提到了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工作的議事日程之中。1932年,《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一年來工作報告》中提道:“司法人民委員部以后應當盡量造就司法工作人員,以充實各級裁判部。”1933年發布的《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五個月工作計劃》中再次提道:“在實際工作中,有計劃地訓練司法人民委員部的工作人員,在機關內做工作的時候,給他們每天以一定的時間學習,每次去巡視工作回來,都給他們以幾天的訓練,在這樣的訓練當中來造就干部。”“開辦軍事裁判所訓練班,以充實各級軍事裁判所的工作人員。”
1931年12月間,臨時最高法庭的籌備人員選擇了瑞金縣(當時為中央直屬縣)沙洲壩東坑村的楊氏宗祠為法庭駐地。法庭與北側的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遙遙相望。為了造就高素質的司法工作人才,從1932年冬開始,最高法庭大廳內就地舉辦了最高法庭司法訓練班。與此同時,閩西蘇維埃政府也開辦了司法干部訓練班,進行蘇維埃法律知識的學習與宣傳。
1933年8月16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人民委員會第48次常委會決定創辦蘇維埃大學。蘇維埃大學“以造就蘇維埃建設的各項高級干部”為宗旨,由毛澤東、沙可夫、林伯渠、梁柏臺、潘漢年等組成蘇維埃大學委員會,毛澤東親任校長。蘇維埃大學從1933年9月正式開學,學員“須在機關團體或黨團工作半年以上表現出色,具有革命經驗”。大學下設特別班和普通班,設有土地、國民經濟、財政、農村檢察、教育、內務、勞動、司法等8個班(1934年春增設外交、糧食兩個班)。課程包括理論、實際問題研究和實習3部分,修業期限為半年。其中,司法班的學習范疇包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國家政權機構組織法(或條例)及選舉法令,關于國徽、國旗、軍旗的法令,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刑事訴訟、婚姻管理、經濟管理、土地政策、勞動政策等方面的相關法令以及蘇區審判工作相關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等。司法班的創辦,不僅為蘇區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司法干部,更為蘇區革命斗爭的進一步深入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 人民政協報 》 ( 2023年03月30日 第 10 版)
編輯: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