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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指南”請用好
人民政協網北京10月5日電(記者 何方)網絡兼職卻涉嫌詐騙犯罪,出租網絡賬號丟失財產,網絡平臺交友遭敲詐、猥褻甚至性侵……近年來,涉及未成年人的網絡犯罪案件層出不窮,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也逐漸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國家網信辦相關負責人稱,草案將對網絡素養提升、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網絡沉迷防范等事關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2021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達到1.91億,互聯網普及率為96.8%。報告反映,38.3%的未成年網民遭遇過不良信息,31.9%的未成年網民使用家長賬號玩過游戲。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問題不容小覷。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工作、學習、生活、娛樂方方面面都離不開網絡,可以說生活與網絡已經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互聯網也已經成為未成年人獲取知識、休閑娛樂、交流交友等不可或缺的工具。生活網絡化毫無疑問給人們帶來了方便快捷,提升了生活品質,也進一步使得未成年人接觸網絡愈加低齡化,但網絡信息良莠不齊,這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安全隱患不可小覷。
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黨委書記、主任王學坤介紹,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時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主要表現為網絡沉迷、信息泄露、網絡欺凌、隔空猥褻、網絡詐騙、網絡色情、網絡暴力等。
實際上,近年來我國一直在不斷豐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指南”,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制度體系。2020年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2021年5月,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2021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等。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與教育研究所所長、教授,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邊玉芳認為,僅僅靠簡單粗暴地阻止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既效果不佳也很不科學,草案則是在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的基礎上制定的,是國家通過法律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種體現。
“本次草案不是一味地通過‘堵住’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來保護未成年人,而是去給未成年人賦能,引導未成年人如何正確使用網絡。”邊玉芳表示,草案對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促進、網絡信息內容規范、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絡保護、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等方面作出了細化規定。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在賦能未成年人的前提下給予未成年人保護,簡而言之就是明晰了網絡內容生產者、網絡運營平臺、學校、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責任,要求各方合力,為未成年人營造出良好的網絡環境。
在關于誰應該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承擔主要責任這一問題上,邊玉芳認為,首先,家長要承擔起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監管的第一責任,其次,學校也是非常關鍵的因素。家校更要加強合作,引導孩子學會分辨、判斷網絡信息,培養孩子正確的網絡素養。
與違法信息造成成年人人身財產權益損失不同,未成年人一旦接觸到某些違法信息,對其身心健康造成的負面影響很有可能是不可逆的。對此,王學坤認為,在建構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法律規范時,預防往往是最為重要也是最為有效的,作為網絡信息的提供者,網絡平臺應首先盡到主動審查義務,把好未成年人網絡信息的第一道關卡。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的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網絡平臺、學校、家庭等各方協同配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擔負起相應的責任,共同為未成年人打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生態。
編輯:馬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