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能夠最大限度從源頭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破解基層社會矛盾外溢和升級這一最突出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山西科技學院院長梁麗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2021年,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任務要求。在頂層設計和一系列政策引領之下,我國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快速提升、成效逐步彰顯。與此同時,梁麗萍在調研中也發現,各地社會治理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
“一些地方政府把市域社會治理簡單等同于城市社會治理,有的還把‘市域’簡單地理解為行政級別概念。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的權責邊界還未完全厘清,市域社會治理過程中普遍存在資源投入的重復、缺失或職能的缺位、越位等問題。”梁麗萍說。
“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市域統籌謀劃、帶動市-縣-鎮-村四級聯動,統籌政府、社會、市場、個人等多種力量共同參與的市域社會治理工作新格局。”梁麗萍認為,應建立健全基層協商民主協調聯動機制,開展多領域、多方面、多渠道的基層民主協商,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的長效機制,理順和暢通民意表達的有效路徑。“改善基層社會‘微循環’,激活社會治理的基層細胞”。
梁麗萍分析認為,市域社會治理涉及面很廣,特別伴隨市場化、工業化、城市化的浪潮,階層利益結構不斷調整、人口流動性不斷加劇、新型社會矛盾風險傳導性不斷增強,市域已成為社會矛盾和社會風險的產生地和聚集地。
“除了搭建共治平臺,不斷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聯動效應外,還應加強智慧賦能,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梁麗萍建議,盡快完善市域社會治理的智能平臺,構建數據采集、研判、決策、治理一體化的智慧城市管理模式,從而更好彰顯市域社會治理的空間優勢、手段優勢和效能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