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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就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作出重要部署,強調要“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這是更好滿足跨境貿易和投資需要的戰略舉措,將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空間提供有力支撐。
新時代我國跨境金融發展成效顯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有序推進金融業開放,持續拓展金融開放的廣度和深度,跨境金融產品不斷豐富,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服務能力持續增強,跨境金融發展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服務進出口貿易能力持續提升。貿易結算規模穩步擴大,202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國際結算金額再創歷史新高,達到11.57萬億美元,較上一年增長4.4%。貿易結算方式更加多樣便捷,銀行和支付機構積極推行數字化、自動化結算流程,提供快速、安全、低成本的結算服務。貿易融資環境持續優化,穩步創新貿易金融產品,滿足企業多元化跨境融資需求,2023年國際保理業務同比增長16.7%。金融服務模式更加精準,針對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實施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二是支持企業對外投資渠道更加通暢。在全球跨境投資整體收縮的背景下,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仍表現強勁、逆勢上漲,2024年上半年對外非金融類直接投資726.2億美元,同比增長16.6%。在助力中資企業“走出去”過程中,跨境金融服務扮演了關鍵角色。金融機構境外網絡布局逐漸完善,基本覆蓋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以及重點市場,截至2023年6月末,中資銀行在境外71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295家一級機構,為“走出去”中資企業提供便捷金融服務。國際金融合作進一步深化,我國金融機構深度參與國際經貿合作,發起成立“一帶一路”銀行間常態化合作機制(BRBR)、“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等,開展多層次跨境金融合作,拓寬中資企業境外投融資渠道。
三是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持續擴大。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穩步推進,滬深港通規模不斷擴大,2023年北向日均成交額超千億元人民幣,滬倫通模式拓展至與德國、瑞士的互通合作,“債券通”“互換通”相繼推出,基金互認、ETF互掛、跨境理財通等試點持續推進。市場準入有序放寬,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等領域外資持股比例限制;QFII/RQFII全面取消額度限制,截至2023年末,已有802家境外機構獲批合格境外投資者資格;部分外資機構獲批參與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認可度進一步提升,中國國債被納入彭博巴克萊、摩根大通、富時羅素三大全球主流債券指數,截至2024年5月,已有1100余家境外機構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持債總規模超過4.2萬億元。
四是人民幣國際化取得積極進展。人民幣在國際收支結算中的重要性提升,2024年6月,人民幣在國際支付中占比達4.61%,保持全球第四大支付貨幣位置;人民幣成為我國跨境收付第一大結算幣種,2023年人民幣跨境收付總額52.3萬億元,同比增長24%。人民幣投融資和儲備功能增強,人民幣貿易融資產品需求持續增加,2024年6月,人民幣在國際貿易融資中的占比達5.99%,是僅次于美元的貿易融資幣種;人民幣作為儲備貨幣,被超過80個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納入外匯儲備。人民幣國際化網絡更加完善,境外人民幣清算行和央行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數量持續增長,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在全球持續推廣,業務范圍覆蓋超過180個國家和地區。數字人民幣推廣力度持續加大,數字貨幣橋等多邊支付解決方案投入試點,應用場景逐步擴大,為人民幣跨境收支業務和國際化進程提供了新的技術支撐。
新形勢下跨境金融服務面臨新任務
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開,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方興未艾,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我國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面臨新的形勢。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必須把握我國對外開放的新趨勢、新特點、新任務。
一是面向新對象。隨著數字技術、基礎設施等發展變革,跨境要素流動更加便利,服務業可貿易特征不斷增強,數字內容、數字服務、數據交易等數字貿易生態日益豐富;同時,以RCEP、DEPA等為代表的貿易協定不斷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開放度持續提升。2013年至2023年,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7%,增速是貨物貿易的1.4倍以上,成為我國國際貿易發展的新增長點。長期以來,我國跨境金融以服務貨物貿易為主,亟須完善適應服務貿易、數字貿易發展的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加強與服務平臺合作對接,為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務。同時,貨物貿易內部結構也在發生趨勢性變化,以“新三樣”為代表的高技術、高附加值、引領綠色轉型的產品成為我國新的出口優勢。2023年,“新三樣”產品出口突破萬億元,同比增長近30%。伴隨我國出口動能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邁進,需要有更多更適配的跨境金融產品。
二是拓展新區域。改革開放后,東南沿海地區是我國對外開放的主陣地,歐美等西方經濟體是主要貿易伙伴。隨著世界格局演變,我國正在采取更加主動的開放戰略,將西北、西南和東北地區由對外開放的“末梢”推向“前沿”,形成沿海、內陸、沿邊的全方位開放格局。相應地,我國跨境金融服務體系的區域布局需要作出調整。在深耕出口業務集中的東南沿海地區基礎上,對新疆、黑龍江、西藏等對外開放“后發地區”,也需做好跨境金融布局,強化貿易融通與資金融通聯動;同時,還要結合我國對外開放新局面,推動中資金融機構優化完善“一帶一路”、RCEP等區域境外網絡布局,依托真實貿易和融資需求,提升便利化水平,通過聯合融資、風險分擔等方式開展更加廣泛的國際業務合作。
三是服務新模式。當前,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更加穩健,嵌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的深度持續增加。在傳統的支付結算、貿易融資需求之外,“走出去”企業在投資建廠、資金運作、員工管理等場景中出現更復雜的金融需求,呼喚更具專業性、辨識度和附加值的跨境金融服務。例如,企業對外投資過程中,在目的地環境研判、境外投資登記、國際收支申報等環節,需要咨詢顧問服務支持;隨著企業版圖拓展,需要將全球分支機構賬戶進行統一管理,建立“財資中心”,實現司庫管理規范化、體系化。金融機構亟須提升綜合化跨境金融服務能力,為企業國際化經營提供更好支持。此外,境內外投資者資金雙向流動的需求不斷攀升,需要穩步優化創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渠道和模式,更好滿足全球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
四是應對新風險。隨著外部環境不確定性上升,跨境金融服務面臨的風險更具復雜性、擴散性和危害性。受地緣政治影響,我國金融機構在國際金融基礎設施使用、境外金融資產安全等方面面臨威脅,企業“出?!蓖顿Y面臨政權更迭、惡意審查等問題,要求我國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并密切關注政治氛圍變化,做好風險識別與應對。在跨境資金流動方面,美西方國家宏觀政策外溢可能帶來外部沖擊、引發匯率波動,需要進一步加強開放條件下跨境資金流動管理和風險防控,完善風險預警和隔離機制。在金融數據安全方面,數據跨境流動更加頻繁,需持續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
推動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邁向更高水平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發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通過建立更高質量的跨境金融服務體系,為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是以安全高效為目標,健全跨境金融基礎設施??缇辰鹑诨A設施是跨境金融服務體系的基石。要著力構建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形成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為主渠道,商業銀行、清算機構等多渠道共同發展的跨境支付體系,在提升跨境支付便利性的同時,做好應急準備,增強全球金融信息傳輸和交易渠道把控能力。推進銀行間清算系統、證券交易所、期貨市場等境內外金融基礎設施高效連通,減少跨境交易時間延遲和成本,探索建立統一的數據交換標準、電子簽名認證等機制,確保數據在不同系統之間順暢流轉,為跨境金融服務高效運行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以新技術應用為支撐,創新跨境金融產品和服務。強化科技賦能,借助區塊鏈、云計算等技術,打造彈性可擴展的跨境金融服務平臺,建立貿易融資信息實時共享機制,并根據跨境業務需求波動靈活調整資源配置,高效響應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依托大數據等技術,從跨部門、跨地區的交易數據、市場動態中提取有價值信息,實現數據可信交換和交叉核驗,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充分信貸支持。運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為客戶提供全天候智能服務,簡化業務流程、提升支付效率、延伸服務邊界,提升跨境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可得性。
三是以制度型開放為牽引,積極參與全球金融治理。我國正由商品要素流動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轉變,由國際經貿規則的跟隨者向制定者轉變。要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促進金融規則、規制、管理、標準與國際銜接,為跨境金融服務提供更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法律與政策環境,減少跨境金融服務中的不確定性和摩擦。構建更加緊密的跨境金融合作網絡,加強與外資金融機構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質量,滿足不同市場的客戶需求。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提升我國在重大國際金融規則、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加強跨境風險防控合作,增進跨境金融服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四是以穩慎扎實為導向,拓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在保證金融穩定和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和準入程度,完善合格投資者管理政策框架,優化滬港通、深港通、債券通等制度安排,拓展互聯互通渠道,實時監測和定期評估全球經濟金融走勢,動態調整開放的步伐和方向。強化自貿區統籌謀劃和系統集成,形成自貿區統籌發展機制,促進各自貿區協調互補,形成有機整體。充分考慮區域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激發各自貿區比較優勢和發展潛力,加強與周邊地區聯動。依托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地位,逐步拓展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渠道,推出更多的人民幣計價證券、人民幣衍生工具、人民幣投資組合等,提高人民幣金融資產的流動性,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的雙向聯通,穩慎扎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五是以全球資源配置為重點,建設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金融強國需要有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決定》強調要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要以跨境金融服務、新型國際貿易等為重點,加大便利化政策和服務供給,增強金融支持上海總部經濟特別是跨國公司發展能力,提升跨境金融綜合化服務水平。以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為抓手,聚集全球范圍內的金融資產和資金,吸引更多國際機構和投資者。以發展“上海價格”體系為目標,擴大上海黃金、上海原油等商品期貨價格的全球應用,使其成為國際大宗商品交易的重要參考,提升人民幣全球定價能力。同時,深化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動金融和科創有效聯動,為國內外企業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務。
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關鍵環節。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不斷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形成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新格局,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開拓空間,為世界經濟繁榮貢獻力量。(作者系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工商銀行原董事長、黨委書記 陳四清)
編輯:魯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