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涉及醫改政策的落實與開拓探索,需要跨組織、跨機制的戰略協同機制作為有力保障。建議——
一、 強化政策延續性,確保輸出醫院權益獲得充分保障,授權輸出醫院真正享有各項權利。給予區域醫療中心相應的運營資金支持。
二、 優先在區域醫療中心探索建立更為靈活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及定價方式。
三、 探索以特定任務為導向的人才配置機制,探索建立編制周轉池制度,實施編制動態管理。
四、 對于從綜合醫院剝離學科單獨建立區域醫療中心的模式,采取“相對獨立”的運行模式。
編輯:董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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