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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瑞卿的一封家書
1950年2月24日,時任公安部長的羅瑞卿給妻子郝治平寫了一封特殊的家信,叮囑妻子“不要怪我好管閑事”。書信原文如下——
治平:
遵照你的意見,將田兒、小青等先送回讀書。內有金娜,乃鄧發的孩子,其母托我們代管。請送她去學校,每禮拜六同我們的孩子一塊兒接回。我們的孩子已經夠多了,再添一個,麻煩,沒有辦法,也應該照顧。盼你不要怪我好管閑事。
我出來一個多月,很想回去了。但是事情沒有完又不好走,也不應走。我這個人做事,就是喜歡負責到底,你是知道的。這次出來走一趟,對我的意義很大,工作收獲亦不少。你應為我高興。
你現在身體怎樣?希望你好好注意,經常去檢查,不要大意。朵朵是不能再生病的,望多加注意。書兒去學校了,猛兒怎么辦?
我買了一點兒東西,主要是衣料及孩子們的玩具,請你照收。
我很想你,但大約還要十天后才能與你見面。事情忙,不寫了。
吻你!再吻你!
你的卿
二月廿四日
信中所說的“金娜”,指的是鄧發同志的女兒鄧金娜。在這封信里,除了交流外出公干的情況外,一個重要的事宜,就是羅瑞卿與妻子溝通撫養照顧鄧發的女兒鄧金娜。鄧發是黨的早期領導人之一,在領導工人運動中發揮過重要作用,參加過省港大罷工、東征戰役和廣州起義。1946年4月8日,同博古、葉挺、黃齊生等人一同返延安時,因飛機失事,在呂梁市興縣黑茶山遇難。羅瑞卿到廣州時,遇到鄧發的妻子,她請求將女兒鄧金娜送到北京讀書,并由羅瑞卿夫婦代為照顧。
出于對烈士子女的關心愛護,羅瑞卿同意把鄧金娜接到北京,讓其與子女一同讀書、一起接送。對于這個安排,信里與其說是商量溝通,莫若說是通知,實際上就是一個必須執行的安排。所以,羅瑞卿的信里才請妻子郝治平給予理解和支持。
郝治平16歲就參加革命,是一名受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洗禮的巾幗英雄,她對羅瑞卿關心照顧烈士子女的安排當然是十分支持的。
老一輩革命家對烈士子女都視同己出,在當時物質生活十分匱乏的情況下,他們寧可節衣縮食也要照顧好烈士的遺孤。羅瑞卿也是如此。(張微)
編輯: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