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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基礎在人才
知識產權競爭的背后是科技的競爭,是國家實力的競爭,其保護狀況直接影響著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和水平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在于人才,人才是其中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
在2月21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助推新質生產力發展”雙周協商座談會上,與會委員聚焦知識產權人才問題,共議復合應用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模式。
培養知識產權人才,教育要唱重頭戲。“要以培養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為目標,突破學科領域界限,整合在線慕課等教學要素,挖掘線上優質課程資源,建設一流知識產權課程矩陣。”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潘碧靈認為,當前的人才培養存在結構性缺陷,目前知識產權學歷教育仍以法學為主,建議推行“知識產權﹢法學﹢管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復合培養模式。
交流實踐不可少,閉門造車只會導致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受限。在潘碧靈看來,僅憑高校師資難以培養出精通知識產權運營、信息分析、國際化運作的實務人才。“應推動高校和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部門、法律服務機構共建理論研究基地與人才培育平臺,構建上下級法檢兩院之間、知識產權保護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法檢兩院之間、高校與法檢兩院之間、法檢兩院內部之間常態化的知識產權法律實務人才的交流培養機制。”潘碧靈建議。
委員們普遍認為,高校應與實務部門協同育人,對在校學生實施“供需適配”的靶向培養,構建起人才培養的共同體。“建議探索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高校可以根據實踐需要,培養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方面的知識產權人才。”
人才厚度決定發展高度。委員們表示,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需要加大力度培養復合應用型知識產權人才,充實后備力量,才能滿足實踐需要與時代期待,以積極主動的姿態應對國際競爭。
(本報見習記者 李佳珊)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