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聚焦 時政 動態 原創 國際 熱點

首頁>要聞>動態

司法部發布10個行政復議典型案例

2025年02月28日 16:39  |  來源:?中新網 分享到: 

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司法部官網28日消息,司法部發布10個行政復議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典型案例目錄

1. 某公司不服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不予批準新增共享電動車投放數量行政復議案

2. 某婦幼保健院不服廣西壯族自治區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3. 某公司不服湖南省某市財政局征繳報建規費行政復議案

4. 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行政復議案

5. 王某、陳某不服上海市某街道辦事處未履行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法定職責行政復議案

6. 某公司不服遼寧省某開發區社會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7. 許某不服重慶市某縣人民政府征收補償安置行政復議案

8. 某公司不服山東省某市轄區自然資源局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行政復議案

9. 某超市不服江蘇省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10. 某公司不服陜西省某市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未履行失業保險業務申報變更法定職責行政復議案

案例一

某公司不服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不予批準新增共享電動車投放數量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共享電動車投放 企業自主經營權 行政許可 附帶審查 自行糾錯 確認違法

【基本案情】

2023年,某市出臺《某市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監督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運營管理,運營企業對車輛投放數量等運營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報送市城市管理局并實現相關部門信息共享。依據該辦法,市城市管理局制定《某市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管理實施方案》,明確共享電動車企業應當服從總量控制原則,根據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適時調整投放數量,且企業須經申請并獲得城市管理局批準同意后方可投放增加。2024年1月,申請人某共享單車運營公司向被申請人某市城市管理局申請增加投放運營共享電動車至總量3000臺。被申請人認為,投放車輛數量可以根據對包括申請人在內所有運營企業的動態考核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但是目前該市共享電動自行車數量已近飽和,遂作出不同意增加投放數量的回復。申請人不服,于6月4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申請人是否具有審批新增共享電動車投放數量的行政許可職權。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本案中,該市通過規范性文件規定,新增投放運營車輛需運營企業向城市管理局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才能增加,違反了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權設定的有關規定。根據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機構聯合有關部門會同被申請人多次舉行案審會,對被申請人作出答復的依據即《某市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某市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管理實施方案》的合法性進行論證,建議被申請人對其制定的文件合法性進行重新審核。被申請人經法制審核后,廢止了該方案,并發布《關于全面放開某市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車市場的通告》。之后,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作出更正回復,明確其可以根據市場競爭和本企業情況,自主決定是否新增運營車輛數量。因申請人未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最終作出確認違法的行政復議決定。

【典型意義】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賦予了行政復議機關主動啟動對被申請復議行政行為的依據進行附帶審查的處理權限,目的是更好地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功能,通過加強對“紅頭文件”的審查和“糾偏”,維護群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業態,政府應以包容審慎的行政監管策略促進其可持續發展,不得違法增設權力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經過調查發現,被申請人違法審批新增投放車輛數量的做法不合法,遂主動聯合有關部門對被申請人作出答復的依據是否合法進行論證,最終促成被申請人自行糾正違法行為,并廢止了作出行政行為的依據,推動行政機關依法審慎實施監管,實現了共享電動自行車市場全面開放,杜絕了同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通過案件的辦理,既規范了行政機關的行為依據,彰顯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的功能,也保障了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了市場公平競爭和資源有效配置,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案例二

某婦幼保健院不服廣西壯族自治區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醫療器械 行政處罰 過罰相當 變更決定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6日,被申請人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申請人某婦幼保健院現場檢查時發現,彩超室內有4個超過預期壽命兩個月的醫療器械B超探頭仍在使用。被申請人及時立案調查,經過聽證、集體討論、聽取陳述申辯等程序,認定申請人使用過期醫療探頭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應對申請人處以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2024年4月19日,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沒收案涉的過期醫療器械及違法所得117337.20元,同時處以罰款2025000元。申請人不服,于6月4日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于行政處罰結果是否適當。審理過程中,行政復議機構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多次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走訪部分患者,通過電話和郵件方式詢問醫療器械公司對于預期使用壽命的解釋。最終查明,案涉探頭性能尚安全穩定,雖已超使用期限,但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計量檢測研究院檢測得出“合格”的檢測結果,案發時該檢測結果仍在有效期內,對部分就診人員的回訪也沒有發現不良反應問題。申請人近5年未出現過因使用過期醫療設備受過行政處罰的記錄,且申請人被檢查指出問題后,立即停止使用超預期壽命探頭,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對醫院所有醫療器械進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行政復議機構認為,依據上述情況可以認定申請人屬于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同時,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據此,行政復議機關依法作出行政復議變更決定,除沒收案涉的過期醫療器械及違法所得117337.20元外,不再處以罰款。

【典型意義】

行政處罰具有制止和懲戒違法行為的作用,同時也有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的功能。醫療器械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必須嚴格管理,醫療機構使用超過期限的醫療器械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同時,行政機關執法時應當堅持包容審慎原則,綜合考量產生危害后果的嚴重程度、行政相對人的過往行為、是否及時改正違法行為等,按照過罰相當原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本案中,被申請人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按貨值金額的5倍對申請人處以2025000元的罰款,未結合申請人違法事實所造成的輕微后果、積極配合調查和整改的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考量,作出的行政處罰明顯不當。行政復議機關適用變更決定,直接作出新的行政處罰行為,既發揮了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的作用,又提高了行政效率,避免行政程序循環往復,切實提高行政復議救濟的實效性。

案例三

某公司不服湖南省某市財政局征繳報建規費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行政協議 征繳報建規費 超越職權 自行糾錯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基本案情】

2008年至2012年某市政府在籌備建設拆遷某安置區項目期間,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減免該安置區項目相關行政性收費。2010年10月,根據市、區兩級政府工作要求,某街道辦事處與申請人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安置區建設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街道辦事處協助申請人上報市政府減免報建規費,享受優惠政策;申請人負責施工建設安置區項目,待安置區項目滿足安置需求后可以建設盈利性房地產等條款;協議未對安置區內安置房與盈利性房地產享受報建規費優惠政策作區分約定。2014年10月,安置區項目建設完工,共建有14棟樓房,其中8棟用于安置拆遷戶,其余6棟作為商品房對外出售。安置區建設期間,申請人按要求繳納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共計121萬余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未向申請人征繳其他項目報建規費。2023年4月,某市財政事務中心向被申請人某市財政局移交了申請人欠繳報建規費1097.64萬元的案件線索;11月,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要求申請人在期限內上繳上述安置區6棟商品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白蟻防治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散裝水泥、新型材料專項基金、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確認費、文物考古調查勘探費等報建規費共計1032.68萬元。申請人認為其所建商品房應當同等享受安置區項目中安置房的報建規費減免政策,于11月28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因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行政復議機關于2024年1月11日依法中止審理,5月16日恢復審理。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于:一是街道辦事處與申請人所簽訂的《安置區建設合作協議》中關于減免報建規費條款是否合法有效;二是被申請人有無職權向申請人征繳報建規費。行政復議機構先后舉行聽證會、聽取當事人意見、調查詢問相關證人,提請行政復議機關組織召開案件專題會議,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后認定,市政府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了安置區項目相關報建規費減免政策,未對安置房和商品房進行區分適用。街道辦事處是按照市、區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完成市政府安置區項目建設的工作任務,其與申請人所簽訂的《安置區建設合作協議》屬于行政協議且合法有效,政府部門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協議,兌現相關報建規費的優惠減免政策。同時,根據《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等報建規費,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征收或收取部門、單位依法收取,被申請人不具備直接收取上述非稅收入的法定職權,其向申請人作出征收上述報建規費處理決定的行為超越法定職權。經行政復議機構指出問題,被申請人自行撤銷原行政決定,申請人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終止。

【典型意義】

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履行與企業簽訂的行政協議,既是履行法定職責,也是政府踐諾守信的重要體現。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實施以來,行政復議機關辦理了一批不依法訂立、不按照約定履行行政協議的案件,促進了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營商環境優化。本案中,行政復議機關通過組織行政復議聽證,全面深入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協調相關政府部門研究并查清案件事實后,依法認定案涉行政協議合法有效,明確政府部門應按約定兌現優惠減免政策,同時指出行政機關在執法中存在的認定事實不清、超越法定權限等問題,促使被申請人自行糾錯,最終實現案結事了,很好地維護了政府踐諾守信形象,充分彰顯了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價值。

案例四

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工傷認定 超齡用工 行政復議聽證 維持決定

【基本案情】

申請人某公司系用工單位,于2023年8月1日招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第三人劉某為員工,并填寫了《員工入職情況表》,未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主要從事綠化養護工作。因第三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申請人未能給第三人購買工傷保險。2023年8月24日14時,第三人在從事養護工作時,天氣突下大雨,第三人在避雨途中摔倒受傷,送醫后被診斷為骨折。之后第三人向某市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某市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人不服,于2024年3月8日向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于超齡勞動者能否認定工傷及認定第三人工傷的事實是否清楚、適用依據是否正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規定,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據此,本案第三人作為超齡勞動者應當享有工傷待遇的權利。就申請人對第三人是否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傷及是否構成工傷產生的質疑,行政復議機構組織召開聽證會,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進行了舉證質證,理清了第三人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為躲避大雨而摔倒受傷的事實脈絡。聽證會上,行政復議機構還向用人單位釋明應依法保障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理安排超齡勞動者工作崗位、任務,采取選擇購買適宜商業險等方式分擔可能面臨的風險。同時,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加強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引導用人單位進一步加強對超齡用工行為的規范。行政復議機關經審理認為,第三人的避雨行為屬于在連續工作過程中的必要行為,期間受傷屬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行政機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認定第三人構成工傷并無不當。因此,行政復議機關作出了維持決定。復議決定作出后,申請人未提起行政訴訟,該行政爭議得到妥善解決。

【典型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超齡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的比例逐漸增加,特別是在建筑施工、裝修裝飾、園林綠化、物業保潔保安等行業用工需求量逐漸增大,這一群體的勞動權益保護問題日益凸顯,讓“老有所為者”干得安心,依法保障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將行政復議聽證作為重要機制納入行政復議審理程序,有利于行政復議機構查清案件事實、全面把握案件脈絡,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同時也有利于行政復議機關進一步釋法明理,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本案中,行政復議機關秉持復議為民宗旨,充分運用聽證機制,從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傷原因等方面入手,全面、客觀、準確查明案件事實,從法律精神、立法目的等方面準確適用法律法規依據,依法維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以公正合理的復議決定明確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體現了行政復議對“銀發打工人”合法權益的保障,讓超齡勞動者“勞”有所依。

案例五

王某、陳某不服上海市某街道辦事處未履行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法定職責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物業管理 申請成立業委會 未履行法定職責 跨部門協調 調解解決實質訴求

【基本案情】

申請人王某、陳某系上海市某國際廣場社區中一樓宇業主代表(該棟樓宇業主近200戶),于2023年5月1日和12月9日兩次以書面掛號信方式向被申請人上海市某街道辦事處郵寄《關于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申請書》,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對國際廣場社區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職責,但未得到回復。申請人不服,于2024年2月5日向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申請人是否具有為某國際廣場社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法定職責。《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主要適用于該市行政區域內住宅物業管理、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非住宅物業管理參照執行。本案中,申請人所在樓宇房屋建筑類型是辦公樓,實際使用性質為辦公,該國際廣場另有6幢大型樓宇,包含了商業辦公、休閑娛樂、公寓居住等多種經營服務模式。國際廣場社區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和業委會事宜,屬選擇參照《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管理的情形,被申請人某街道辦事處并不具有該項法定職責,且涉案某國際廣場社區共有7幢樓宇,尚未整體劃分物業管理區域,亦不具備《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成立業主大會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過程中,行政復議機構深入聽取申請人及社區業主代表意見,查明涉案樓宇樓齡近16年,存在電梯超過安全使用期限、公共設施設備年久失修、發生過嚴重失竊事件等消防、人身安全隱患問題,業主的實際需求是通過成立業主委員會,以監督和推進居住環境的改善。行政復議機構立足于解決行政爭議背后的實質訴求,多措并舉進行調解。通過當面接待、召開溝通會、調解會開展普法釋法,向申請人釋明成立業主委員會所需條件,幫助申請人尋求合法合理解決問題的途徑。開展跨部門協調,與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共同理順物業管理職責、夯實屬地管理要求,推動落實社區物業管理區域整體劃分。協調被申請人指導申請人參與推進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動員準備,業主大會籌備組公告張貼后,申請人主動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

【典型意義】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物業管理在社區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不僅關乎居民生活質量,還對社區的穩定、和諧及可持續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同時,作為當前社會治理的熱點領域,物業管理也是矛盾糾紛高發領域。堅持便民為民工作原則,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是行政復議的重要價值追求。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深入踐行復議為民宗旨,透過表面爭議探尋群眾的實質訴求,協調多方力量調解解決了市中心區域綜合樓宇設立業主委員會的問題,滿足了業主對社區自治管理的迫切愿望。同時,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探索大型綜合社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經驗模式,推進形成依法行政與社區共建共治管理的新格局,既保障了業主依法依規自治,又厘清了行政機關依法引導、指導和監督的職責,為社會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有效借鑒。

案例六

某公司不服遼寧省某開發區社會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非法占用海域 罰款 認定事實不清 行政復議聽證 和解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4日,被申請人某開發區社會管理局決定對申請人某公司在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間未經批準非法占用海域從事開放式海面養殖活動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處罰告知及組織聽證后,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未取得海域使用權非法占用海域從事開放式海面養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責令申請人恢復海域原狀,處非法占用海域期間該海域面積應繳納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082萬余元。申請人不服,于2024年8月5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行政處罰決定確定的罰款金額是否合法適當。因本案涉及處罰數額巨大,當事人占用海域面積高達940余畝,案情復雜,為全面查清案件事實,行政復議機構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聽證,圍繞處罰職權、事實認定、執法程序、處罰標準進行了質證和辯論。行政復議機構經聽證查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行政處罰罰款數額以案涉海域的海域使用金標準為基礎,而不同級別海域的使用金標準不同。行政復議機構經比對海域級別圖發現,被申請人認定的案涉海域的海域級別可能存在錯誤。為此,被申請人向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函詢確認案涉海域的海域級別以及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同時依法中止案件審理。經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案涉海域為四等海域,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為海面100元/畝。行政復議機構認定,被申請人作出處罰決定時以案涉海域為三等海域并適用700元/畝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錯誤,屬于認定事實不清。經行政復議機構指出問題,被申請人自行撤銷案涉行政處罰決定,并依據正確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重新作出處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申請人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案后,被申請人對之前同類的行政處罰進行梳理,發現另有其他5件行政處罰也存在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認定錯誤的問題,被申請人對這5件行政處罰也進行了糾正。

【典型意義】

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事務的重要方式。罰款是較為常見的執法行為,規范和監督罰款的設定與實施,是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客觀要求,也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應有之義。行政機關在監管活動中,應基于查明的事實準確適用法定標準進行處罰,堅決避免出現群眾反映強烈的亂罰款等突出問題。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在審理過程中準確把握案件爭議焦點,查清案涉海域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糾正不當行政行為,獲得群眾的認可,達到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效果。同時,通過行政復議案件的辦理,促使被申請人對之前同類行政處罰中海域使用金標準認定錯誤的問題進行主動糾錯,共為6家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相關執法行為得到了規范,有力推動了“以案促治”,充分彰顯了行政復議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優化良好營商環境的積極作用。

案例七

許某不服重慶市某縣人民政府征收補償安置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集體土地征收 補償安置 調解 實質化解

【基本案情】

被申請人某縣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后征地尚未正式實施。2024年5月4日,申請人許某以其土地及房屋位于征收范圍,但未得到合理補償為由,要求被申請人履行補償安置職責。7月1日,被申請人作出《關于許某戶安置補償履職申請的答復》,說明征地工作仍處于預征地階段,且申請人尚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故不能履行補償安置職責。申請人不服,于2024年8月7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收到申請后,經實地走訪查明,本案發生時,某縣征地拆遷工作處于預征地階段。申請人在協商征地補償安置時,要求被申請人將其大兒子許某甲、孫女許某乙、二兒媳李某某納入安置對象范圍。但許某甲戶籍不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且不能證明在擬征地范圍內長期居住;許某乙戶籍不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李某某系該縣某學校在編教師,三人均不符合安置條件。因此,申請人未能與被申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行政復議機構認為,涉案征地工作處于預公告階段,主要是由市縣人民政府告知擬征收集體土地范圍及征收補償安置方式的意向等內容,對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權利義務并未產生實際影響,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該案可以直接駁回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案涉土地擬用于預計年產值40多億元、創造2000余個勞動就業崗位的招商引資重點項目,且除申請人外,案涉征地項目另有6戶30多位村民因類似補償安置問題尚未簽訂協議,如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可能產生涉眾的重大行政爭議。

行政復議機構立足一攬子解決相關爭議,采取多種舉措推進調解和解工作:現場調查擬被征收房屋、土地、申請人家人在當地居住生活情況等,全面掌握案件關聯事實;與被申請人及其他6戶村民溝通,為其爭取限定期限內搬遷獎勵等相關政策支持;結合同類典型案例向申請人等村民釋法說理,厘清認識誤區,引導調整不合理預期。在此基礎上,行政復議機構搭建調解平臺,組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當面協商,促成申請人及其他6戶村民與被申請人當場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充分保障有關農戶合法安置補償權益,推動案涉項目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全面順利完成。

【典型意義】

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是行政復議的重要制度功能,也是踐行人民立場的直接體現。對于行政法律關系簡單明確的爭議,行政復議機構跳出“就案辦案”“一駁了之”的“舒適區”,實體解決行政糾紛背后的群眾實質利益訴求,是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對發揮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通過實地走訪調查,全面掌握案件背后的矛盾糾紛,努力做到將行政爭議“發現在早、化解在小”,讓更多群眾通過行政復議維護合法權益。在爭議化解工作中,行政復議機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調解功能作用,多方協調溝通,積極促成和解,疏通了歷時近兩年的征拆堵點,推動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早日落地投產,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在行政復議中的法治獲得感,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案例八

某公司不服山東省某市轄區自然資源局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土地閑置 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行政復議聽證 程序違法 自行糾錯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某市轄區街道辦事處簽訂《投資協議》,約定“由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投資開發某國際食材交易港和某財富金融中心兩個項目,政府分批次供地”。后申請人某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概括性受讓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協議中的權利義務。截至申請人提起行政復議之時,已對上述兩個項目投資6億元,但一直未對以上兩個項目的商業商務配套部分對應的案涉兩宗地塊進行開工建設。被申請人山東省某市轄區自然資源局對其土地閑置情況進行了調查,并于2023年11月分別向申請人下達兩份《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決定收回案涉兩宗地塊使用權。申請人不服,于2024年1月26日分別向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因該兩起案件系同一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且兩案涉地塊相鄰,現狀基本一致,行政復議機構對兩起案件進行了合并審理。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案涉兩宗地塊系食材交易港和財富金融中心項目的商業商務配套部分,其開發需待兩項目主體完工,但主體工程因疫情原因延遲完工,故兩宗地塊未能及時開發,且被申請人的執法行為存在調查與報批程序嚴重倒置、重大違法行為未經法制審核和行政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程序即作出行政處罰的嚴重程序違法問題。為實現《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關于有效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的立法目的,保證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考慮到申請人前期針對土地的出讓及開發已投入資金約6億元且有繼續開發建設意愿等因素,行政復議機構積極引導當事人和解。行政復議機構主持召開聽證會,組織雙方進行充分的陳述、質證、辯論,申請人提出了對土地進一步開發建設的計劃,雙方達成了和解意向。被申請人自行撤銷案涉兩份《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申請人撤回兩件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終止。

【典型意義】

土地資源作為珍貴且不可再生的重要資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基。合理保護與積極開發利用國有土地,不僅是對資源的尊重,更是推動區域發展的必要舉措。實踐中,造成土地閑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更好地協調土地有效利用、政府權力行使與企業權益保護,是閑置土地處置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行政復議機構運用調解機制推動閑置土地處置糾紛解決,為節約集約用地提供了可行方案。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通過對行政行為的實體內容和作出的程序進行全面審查,依法認定并指出行政執法行為存在程序違法問題,釋明執法中應當準確把握、嚴格遵守和適用閑置土地的認定、處置、審批程序等規定,不能機械地對未開發土地進行“一刀切”。綜合考慮行政執法程序存在違法的情形、企業已對相關項目投入巨額資金、直接收回可能導致項目整體目的無法實現、企業生存受影響等因素,推動雙方就土地合法有效開發建設形成方案,找到從根子上解決問題的辦法,最終通過行政機關自行糾錯、企業積極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的方式,實現了公共利益和企業發展的雙贏。

案例九

某超市不服江蘇省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市場監管 行政處罰 裁量權基準 過罰相當 行政復議調解書

【基本案情】

申請人某超市因銷售超過保質期的茶干被消費者投訴舉報至被申請人某市市場監管局,經調查,申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的茶干5袋,貨值15元,已賣出1袋,銷售額3.8元,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屬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被申請人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市場監管食品安全領域涉企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處罰清單(2022版)》(以下簡稱“2022版清單”)的相關規定,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不服,認為自己銷售的茶干超過保質期時間較短,本次違法系初次,且貨值、違法所得都很小,并已采取補救措施,被申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違反了過罰相當的原則,于12月29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是否符合過罰相當原則。經調查核實,2023年9月30日,被申請人的上一級市場監管局公開發布《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辦法》(以下簡稱“2023版處罰辦法”),明確該辦法于2023年11月1日生效,2022版清單同時廢止。按照2023版處罰辦法規定的新裁量準則標準,案涉違法行為處罰金額為300元。本案中,申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茶干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但被申請人未充分考慮申請人系初次違法、違法行為輕微且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等裁量因素,特別是行政機關在不存在超過辦案時限問題的情況下,在2023版處罰辦法生效前一天適用2022版清單作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與新裁量準則規定的罰款300元相差16倍之多,未能體現行政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平衡,不符合一般公眾的認知。行政復議機構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參照2023版處罰辦法中關于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處罰幅度,將罰款金額調整為300元,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行政復議機關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

【典型意義】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對行政復議調解制度作出了重大創新完善,擴大適用調解的案件范圍,賦予行政復議調解書與行政復議決定書同等的法律效力,進一步推動行政爭議通過調解實現實質性化解。本案中,行政復議機構主動搭建調解平臺,以行政處罰合理性為切入點,在認定行政行為合法但合理性存在瑕疵的基礎上,釋法明理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以柔性方式解決了行政爭議,為促進社會和諧提供了行政復議方案。

案例十

某公司不服陜西省某市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未履行失業保險業務申報變更法定職責行政復議案

【關鍵詞】

失業保險 社保基金管理 變更登記信息 調解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申請人某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申請人相關工作人員在系統申報員工失業保險時選填離職原因為“個人原因”,導致員工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員工要求申請人補償其損失。同年10月,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某市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要求修改申報的員工離職原因。被申請人口頭告知申請人其已自行填寫并申報失業登記信息,且未提供協商離職相關證明材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陜西省〈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無法進行變更。申請人不服,認為被申請人未履行失業保險業務申報變更法定職責,于2024年3月11日向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辦理】

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申請人是否應當為申請人變更離職員工失業保險申報信息。行政復議機構審理查明,申請人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導致失業原因填報錯誤,不符合變更失業登記信息的要求,被申請人不予受理變更失業登記信息申請,并無不當。調查中發現,申請人與申請人員工系經人民法院調解協商一致后,由人民法院制發調解書解除勞動關系的,行政復議機構認為,法院生效調解文書能夠證明申請人與離職員工在申報失業保險之前存在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可以作為社會保險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被申請人變更申請人的失業保險申報信息,不會對社保基金安全造成損害,且能夠為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為此,行政復議機構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指導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交了法院生效調解文書及相關佐證資料,被申請人經審核認為相關材料真實有效,受理了申請人失業登記信息變更申請,完成了離職員工的失業保險待遇辦理,申請人撤回其行政復議申請。

【典型意義】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明確規定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這就要求行政復議機構應當跳出“就案辦案”的思維模式,把更多爭議有效解決在行政復議程序中。本案中,一方是符合條件但未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員工,一方是負有依法保障基金安全職責的社保管理中心,還有一方是按時繳納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如何兼顧公共利益、企業和個人三方合法權益保護,是擺在行政復議機構面前的課題。行政復議機構沒有止步于行政行為并無不當的認定上,對申請人的請求一裁了之,而是著眼于社保基金安全能否得到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爭議涉及實質問題能否得到解決,立足被申請人員工協商一致離職的事實,將調解理念貫徹到行政復議辦案全過程,積極搭建溝通平臺,指導申請人補充證明材料,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和解,離職員工如愿拿到了失業保險金,社保基金安全得到了保障,企業避免了經濟損失,行政爭議實現了“最優解”。

編輯:董雨吉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亚洲欧美久久_区二区 | 亚洲天堂精品在线 | 亚洲中文字幕乱码少妇饥渴 | 久久青草一区二区三区 | 性色a∨精品高清在线观看 中文精品欧美无线码一区 中文字幕乱偷电影 | 日本狂喷奶水在线播放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