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陜西天龍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長祁志峰兩會前夕通過深入調研認為,司法重整(破產保護)是扶助困難民營企業的“良方”。司法重整不僅能夠幫助民營企業化解債務負擔,還能提升產業層次,重新配置市場資源,依法有效解決民營企業發展中涉及的債務問題。
祁志峰建議,建立困境民營企業紓困“府院聯動機制”,從政府支持、司法保護、市場運作等多方面制定紓困方案。對于需要導入司法重整程序的困境企業,通過“府院聯動機制”協調財政、稅務、金融等部門,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和政策保障,幫助困境企業渡過難關。法院依法啟動司法重整、預重整程序,確保企業在重整過程中得到公平、公正的司法保護。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和資源參與企業重整,確保重整過程的透明和高效。
“充分支持市場力量參與對司法重整企業的救治。”祁志峰還提出,可以通過設立專門從事司法重整投資的專業機構,由其整合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社會資本等力量,實現對困境民營企業的綜合施治。通過市場化手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企業重整,確保重整過程的透明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