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京)“《關于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于3月1日正式實施,在金融、建筑、旅游等領域,進一步降低或取消了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的門檻;特別是通過‘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以及新增‘本地規制’承諾,內地與香港的規則、機制對接進一步深化?!毕愀劭偵虝飨惾鹁晡瘑T表示,香港應深化與內地“雙向開放”格局,加快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強化“超級聯系人”功能。
“建議建立更加廣泛、簡化且靈活的信息跨境流動機制,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免簽入境內地特別通道,爭取擴大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范圍,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标惾鹁瓯硎?。
陳瑞娟認為,目前,通過共建區域協同創新平臺、推動職業資格互認等措施,內地與香港在科研合作、創新資源共享、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持續取得進展,還可以通過更優惠的稅收安排,進一步釋放創新合作潛力,打造活躍的科創投融資體系。
“香港應積極對接國家戰略,擴大、完善與內地的互聯互通機制,構建更加高效的全球合作網絡,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發揮積極作用?!标惾鹁赀M一步建議,香港要積極爭取早日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議》(RCEP),同時在國家對外開放政策的解讀和傳播中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