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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今起工傷保險全覆蓋 告別“同傷不同價”
新華社南京6月1日電(記者 劉巍巍)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1日實施,今后該省工傷保險將不再局限于企業,全省范圍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都要參加此項保險。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無需繳費。目前江蘇省共有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約1540萬人,主要集中在企業。長期以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工作中出現事故傷害并沒有明確說法。從本月起,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機構都要參加工傷保險。“這樣,我省工傷保險制度就覆蓋了所有群體。”江蘇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副處長倪宏說。
工傷保險是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新實施的《辦法》把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也納入工傷保險的費用支付中。倪宏說,從“治病”到防災,希望用人單位提高安全意識,減少工傷風險,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江蘇工傷保險待遇還將告別“同傷不同價”。據悉,職工因工致殘,工傷保險基金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按照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工傷保險基金還將一次性支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以前的工傷醫療補助金是以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發放,如五級傷殘,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今后,江蘇省工傷醫療補助金統一按照傷殘等級發放: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
編輯:水靈
關鍵詞:江蘇 今起 工傷保險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