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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瑩:立法法修正案是十二屆人大首次在代表大會審議的草案
人民網北京3月4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 今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大會發言人傅瑩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法制日報、法制網記者提問:前幾次大會都沒有安排審議法律議案,曾有人批評全國人大立法權虛置問題,此次大會設置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的議程,是否將針對將會由全國人大來審議的法律制定標準。
傅瑩表示,這次大會的議程之一就是審議立法法修正案的草案,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兩年來第一次在代表大會這個層面來審議一部法律草案。根據憲法和立法法,制定或者是修改基本法律要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全國人大是每年召開一次,日常的立法工作由人大常委會來完成,無論是在哪個層面去審議,都要依照法律程序來進行。立法法是規范所有立法行為的法,我們也稱之為管法的法。今年我們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第一年,所以這部法律的修改就顯得格外的重要。
傅瑩指出,這次法律修改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比如進一步明確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權限的劃分,賦予所有設區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權,也包括自治州人大。什么是設區的市,相當于地級市,比如張家口。為什么要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適應我們城鎮化建設和改革的需要。下放的權力主要是涉及到比如城市管理、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這方面的法律,下放這些立法權限能夠更好地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因為我們國家確實比較大,各地方的情況也不太一樣。修改的內容很多,我再舉一個例子,為了加強人權保障,增加了一個規定,就是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規章,只要沒有上位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減損公民權利,也不能隨意增加公民的義務。
傅瑩說,這個修正案草案已經兩次全文向社會公布了,內容大家都看得到,這些修改內容可以說是全面地反映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
編輯:曾珂
關鍵詞:傅瑩 立法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