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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凱:“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國的“二次改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資料圖。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訊(記者 李正穹)2015,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
兩會期間,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接受記者專訪,就“四個全面”中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進行詳細解讀。
在采訪中,汪玉凱提出,1978年改革開放到十八大召開前的三十多年里,中國經濟的平均增速達到9.8%,“創造了奇跡”;如果說1978年開始的改革開放是“一次改革”,那么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可以稱之為“二次改革”。
“‘二次改革’的最大特點就是改革進入深水區,改革要啃硬骨頭,要涉險灘。在距離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僅有五年的情況下,‘四個全面’的提出不僅為‘第一個一百年’目標(到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提供了支持,也將對‘第二個一百年’目標(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實現發揮作用。”汪玉凱表示。
四個“難以為繼”決定“二次改革”必須進行
“1978年改革開放起步那年,中國人均GDP還不到非洲最窮國家的1/3。36年后的2014年,中國人均GDP達到7485美元,已經進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的行列,距離高收入國家的門檻已經不遠。這是改革開放帶來的歷史性巨變。”汪玉凱告訴記者,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走完了發達國家一百多年的進程,其發展速度、成就都是舉世矚目的,“但是,改革帶來的負面問題也有很多,其中包括資源環境的破壞、貧富差距、污染問題等等。”
汪玉凱表示,從國家經濟發展模式的大背景來看,“四個全面”的提出呼應了四個“難以為繼”,具體來說就是:其一,低成本出口戰略,以金融危機爆發為標志,難以為繼;其二,低端產業主導經濟結構難以為繼;其三,資源和環境的傳統使用方式難以為繼;其四,社會分配不公引發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穩定的大局難以為繼。
“這四個‘難以為繼’,表明傳統經濟發展方式已經走到盡頭,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們面臨經濟風險、政治風險、社會風險和信任風險。”汪玉凱以“經濟風險”為例指出,目前中國經濟面臨“由數量型、規模型要向質量型轉變”、“由學習型、模仿型向超越型轉變”和“由引進式向對外擴張型轉變”三個關鍵拐點,下行的壓力越來越大,《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也將中國2015年GDP增長目標定為7%左右,“從這些角度來說,中國的改革必須‘改弦易幟’,進行‘二次改革’。”
“二次改革”目標直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從使命上談,中國在‘二次改革’中的目標很清楚,就是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一目標充分說明本屆領導人所具有的現代國家治理意識。”汪玉凱表示,這一目標的實現具體包括五塊體系和五種能力的現代化,“五塊體系分別是法治體系、國家制度體系、國家組織體系、國家政策體系以及價值體系的現代化;五種能力則是指決策能力、執行能力、駕馭市場經濟能力、應對危機能力和行政能力。”
汪玉凱認為,“四個全面”的提出表明,黨和國家領導人決心通過“二次改革”打造現代化國家和現代化政府,進而先后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及建成中等發達國家的目標,而“一次改革”與“二次改革”的最大區別,也就在于前者以經濟體制改革為軸,后者除了注重經濟體制改革,也要注重政治體制改革。
“從二次改革的內容來看,主要是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六個方面。盡管在整體布局上要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但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是實現不了的。”汪玉凱表示,在經濟體制改革中,要通過金融體制、財稅體制、投資分配體制、新型城鎮化等重大改革,避免中國經濟大起大落,順利實現發展模式的轉型,這需要注重創新戰略,最大程度地提高國家、集體、個人的參與程度,實現全社會創新,“要實現創新社會,需要政治體制的高端改革和下端改革并舉,同時還要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汪玉凱指出,目前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放在行政體制改革,除此之外,政治體制改革還應包括“政治體制的高端改革”,即:建立憲法的權威,完善政黨政治,構建社會主義民主,構建社會主義法治。
“從政治體制的上端進行相應的改革措施,才能避免行政體制下端改革措施進行到一定程度后難以繼續推進,這樣才可以最大限度釋放社會活力,給社會以更大的自主權。”汪玉凱說。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汪玉凱 全面深化改革 二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