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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議法律 “立法中的虛詞應該硬起來”
全國政協委員傅成玉
全國政協委員姜增偉
全國政協委員解振華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 今天上午,政協會議進入討論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議程。規定時間還沒到,經濟37組的委員們就來到會場,開始了一場認真、熱烈的討論。
經濟37組的委員個個堪稱響當當的人物,有經濟專家、央企掌門,國家宏觀政策參與制定者、知名民營企業家,經濟專家談經濟,無可厚非,但是他們研究法律,也好比行家里手。但是,讓記者體會最深的似乎不是他們的專業,而是他們發言時的認真勁兒,是他們作為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那份態度和溫度。
“立法中的虛詞應該硬起來”。解振華委員提出,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多處出現了“應該”“可以”等詞語,這些規范性的詞語應該硬一點兒,改為肯定的詞語,比如“要”“必須”,否則在執行過程會引起模糊不清,可辦可不辦的行為。
“立法要體現人民意愿”。傅成玉委員說,“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指出,當存在重大意見分歧時可以召開聽證會,我認為是要必須召開聽證會。立法體現人民意愿,是我們國家建設民主政治,推進協商民主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誰能體現人民意愿?光專家、部門,有時候不能完全代表。我們堅決不能走過場,要在不同階層,不同領域的群眾當中搞聽證會,這樣才能代表老百姓的心聲。 ”
“征求意見不少于20天,太短”。姜增偉此言一出,大家紛紛贊同。傅成玉委員介紹說,新加坡立法,半年前就在報紙上刊登政府意向,讓民眾提意見。我們這么大一個國家,一部法律,涉及的那么廣,20天怎么能夠呢?來自香港的政協委員張賽娥、張閭蘅說,香港的法律出臺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是1至3個月。
討論現場,還有委員提出“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過程應該有個程序法”、“人大應該建立巡視機制”等建議。11點,討論時間到。記者離開現場時,看到傅成玉委員的發言本上記得密密麻麻…… (記者 張磊)
編輯:羅韋
關鍵詞:委員 經濟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