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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梅:環保法規要細化到可切實執行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廖書曼 裴清波)“我們都講新環保法‘長出了牙齒’,但這部嚴格的法律要進一步細化才能得到切實執行。這就需要制定法律法規加以配套。環保法要細化到什么程度?應該細化到每項制度都切實執行。”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接受記者專訪。 裴清波攝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日前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指出,新環保法應細化到每項制度都具有可操作性,讓每個公民都有規可循、有法可依。
她表示,這次人大會審議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授權設區的市享有立法權,授權范圍包括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這三個方面都與環境保護息息相關。“地方可以根據國家授權,將新環保法的要求以地方法規的形式予以具體化,以便于實施。”
呂忠梅認為,環保法要細化到可執行,不僅需要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規章,還應有一些政策和指導性文件,如技術規范、操作指南等。
她以臺灣地區的垃圾分類制度為例:“政府會給每家每戶配發標注有用途的專門垃圾袋和垃圾桶,進行分類投放、分類回收。臺灣的法律規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如不使用專門的回收器具或者沒有正確回收,都會面臨數額巨大的罰款。”呂忠梅表示,這樣一些具體規定可以讓制度“落地”,就能切實規范公民的日常生活行為,減輕環境壓力。
她認為,環境保護不完全是環保局的事情,法律的執行與實施更不是幾個部門的事情,而是所有主體都應該做的事情。“企業履行污染控制義務,公民履行低碳生活義務,行政機關承擔管理職責,司法機關發揮司法功能,我們的環境將很快會變樣。”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兩會 呂忠梅 環保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