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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抗抗委員:稿酬個稅起征點30年不變有違社會公平
人民網(wǎng)北京3月4日電 (記者孫婷婷)“198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guī)定,稿酬的個稅起征點為800元,至今已經(jīng)過去30多年。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已多次上調(diào),而稿費的起征點卻一直原地踏步,始終保持在800元不動。”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務院參事張抗抗近日在接受采訪時對記者如是說,近年來,兩會代表委員就“提高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已多次呼吁,稿酬標準關(guān)系到作家勞動價值的公平,而稿酬個稅的起征點過低,導致作家需要承擔的稅賦過高,有違社會公平正義。
張抗抗委員認為,提高稿費的個稅起征點,是與時俱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是維持廣大作家基本生存條件的需要,是穩(wěn)定文藝科技工作者隊伍、繁榮文藝科技創(chuàng)作的需要,是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現(xiàn)實需要。
編輯:劉愛梅
關(guān)鍵詞:起征 稿酬 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