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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近18個月IPO審核重啟 4家公司30日上會
“去年11月30日證監會關于新股發行改革的意見,其中有加大執法力度,維護三公原則的內容,明確在發審會前,證監會將對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和盡職情況進行抽查。”張曉軍說,“這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
此前,證監會表示,為落實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證監會正在抓緊制定關于落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及填補措施有關事項的規定。
“證監會目前正積極著手,推動相關文件的起草工作。”張曉軍說,因文件內容對資本市場各參與主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文件在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后,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文件正式發布之前,證監會在相關行政許可中按目前現有規定要求發行人充分揭示相關行為對即期回報攤薄的風險,并加強對募集資金使用合理性的披露。”張曉軍表示。
關于IPO新申報企業受理問題,張曉軍表示,證監會4月11日新聞發布會上已經作出答復,目前暫無需要更新的內容。
3月21日,證監會就《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4月22日,征求意見已經結束。
張曉軍透露,在征求意見期內,證監會共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共51份。
“意見和建議主要來自行業協會、保薦人、基金公司、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個人投資者等。另有多位專家、學者和業內人士通過報刊、博客、微博等途徑發表了意見。”張曉軍介紹,總體來看,市場各方對《再融資辦法》持肯定態度,希望我會盡快推出該辦法。
“我們正在對市場各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評估,并對《再融資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張曉軍說。
他同時表示,創業板市場制度改革正在穩妥推進,創業板IPO規則修訂處于征求意見評估環節,證監會也正在有序安排IPO的審核工作,“創業板IPO規則的修改不會影響排隊企業的審核進程。”
4月24日晚間,滬深兩市首份優先股發行預案出爐——廣匯能源發布非公開發行優先股預案。
“證監會層面對于推出優先股試點的相關規則已經基本制定發布完畢,具體公司何時申報由公司自主決定。”張曉軍說,從程序上說,企業向證監會提出優先股發行申請之前,還需履行必要的內部程序,并獲得其主管部門的同意。
有市場人士預計,在廣匯能源之后,下一批試點發行優先股的極有可能是銀行股。包括工、農、中、建四大行和浦發銀行,總額度為3700億元,且最快有望今年上半年就會有優先股正式落地。
編輯:羅韋
關鍵詞:企業 披露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