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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加工貿易目錄 新“國16條”出手穩外貿
昨日(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 《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共16條措施,被稱作穩外貿新“國16條”(國辦19號文)。
這是繼2013年7月26日發布穩定外貿增長的 “國12條”(國辦83號文)后,國務院今年第一次出手“穩外貿”。
與“國12條”更注重短期提振相比,新“國16條”更注重長期結構調整。如果說“國12條”對外貿企業影響最為直接的實際可操作條款是第一項 “調整出口法檢費用和目錄”,那么新“國16條”文頗引外貿企業關注的則是加工貿易目錄的修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發現,新“國16條”突破了以往穩外貿政策偏重于貨物貿易的局限,首次提出“支持服務貿易發展”。
新版加工貿易目錄年內出臺
這次新“國16條”第2項措施就是:“提升加工貿易,修訂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商品目錄,完善加工貿易政策,創新加工貿易模式,加大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力度,形成沿海地區轉型升級、內陸地區有序承接的新格局。”
加工貿易是中國外貿最初的發生和興起方式。
改革開放初期,東莞和珠三角最先出現“三來一補”的貿易方式,即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中小型補償貿易。除了“來樣加工”之外,其他三類都屬于加工貿易范疇。
以對外加工裝配貿易、中小型補償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為主的加工貿易,是由最初吸收外商投資的產業結構決定的。中國通過這種方式創造外匯、吸收勞動力就業、嵌入全球產業鏈、承接外國產業轉移。
但長期的貼牌代工(OEM,加工貿易的低端形式)造成中國制造只停留在組裝和初級加工層面,品牌和營銷渠道的短板使得中國制造盈利較低,一些勞動密集型外貿企業利潤率只有2~5個百分點,匯率稍微一波動,盈利和生存便大受影響。
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倒逼中國外貿調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反映國內市場的一般貿易在整個貿易中占比開始提高。
根據海關統計,今年前4個月,中國一般貿易進出口4.46萬億元,增長6.4%,占外貿總值的55.1%;加工貿易進出口2.55萬億元,下降6.5%,占外貿總值的31.5%,
“加工貿易并不是無利可圖,也不是落后的代表。”廣東一家大型國有外貿企業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ODM(委托設計)和OBM(代工廠經營自有品牌)有很大的空間可挖。他并不認為全面鋪攤子在目前資金緊俏的環境下是最優選擇。
“畢竟,加工貿易是我們的強項和優勢,我們的創新和拓展盈利能力是在老傳統的基礎上,而不是推倒重來。”他說。
目前,商務部正就加工貿易目錄調整征求地方、部門和行業企業的意見。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說,目前加工貿易按照“負面清單”實行商品分類管理,并定期發布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目錄。現行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中,共有1803個10位商品編碼,限制類目錄共500個10位商品編碼。
1999年以來,商務部根據形勢變化已先后10余次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目錄。
最近一次調整是在2010年9月。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對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進行調整,44個10位商品編碼增列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
據一位知情人士介紹,新版目錄將在下半年出臺,新版目錄調整將“有增有減”,一些礦產類將從禁止目錄里調出,而污染類還將繼續調進。
編輯:羅韋
關鍵詞:貿易 加工 工貿 外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