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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呼喚投融資改革加速
眾多的業內人士呼吁,國家應加快推進投融資機制改革,盡快建立穩定的財政金融保障體系和多元化的城鎮投融資機制,這已經成為當前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當務之急。
“目前,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政府行為,然而,地方財政并不足以支撐整個城鎮建設,所以,向金融體系進行融資就成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募集資金的重要手段。”近日,在地方調研采訪時,一位地方政府的部門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
在他看來,金融支持在城鎮化設施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造血功能,城鎮化建設更需要金融的強力支撐。同時,該負責人也坦陳,在當前多渠道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尚未形成的情況下,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短缺的問題非常突出。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建設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由于融資手段相對單一,融資主體相對較弱,市場化融資機制有待完善等原因,導致當前多渠道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尚未形成,資金的趨利性使得農村資金正通過多種渠道不斷外流,出現了農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財政有意愿但財力不足,銀行有資金但手段不足的局面。
因此,眾多的業內人士呼吁,國家應加快推進投融資機制改革,盡快建立穩定的財政金融保障體系和多元化的城鎮投融資機制,這已經成為當前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當務之急。
多渠道投融資機制尚未形成
作為北方某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負責人,李亮(化名)最近一直忙著在省內各地市調研,調研的重點是“如何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豐富金融工具和產品,擴大資金供應,以滿足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各市場主體的資金需求。”
李亮的努力是有成績的。據李亮介紹,該省推動地市政府積極利用債券、信托融資等方式拓寬了城鎮化建設融資渠道。2013年全省有8個市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為保障性住房融資110多億元。
但李亮也不諱言,“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融資手段相對單一,融資主體相對較弱,市場化融資機制有待完善等。
“例如,為推進城鎮化建設,各市均成立了相應的開發建設企業,部分企業在資本實力、資產結構等方面尚待加強,難以滿足金融機構的具體要求,致使融資周期較長、額度不大、成本偏高。”李亮說。
另一方面,李亮也坦陳,地方在城鎮化建設融資過程中,仍習慣于運用政府行政手段解決資金問題,沒有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導致資金短缺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得到緩解。
在李亮看來,解決資金問題的最好辦法,是將土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有償流轉到經濟發達、建設用地緊張的市,用資源換資金。
“但國家現行政策不允許節余指標跨區域流轉,一些文件中提到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以土地增減掛鉤收益為擔保申請貸款的業務,但目前開展此項業務創新的銀行較少,效果不明顯。”李亮說。
據李亮介紹,部分銀行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納入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管理,在業務準入、審批等方面可操作空間小,貸后管理難度相對較大。
農村資金“外流”
“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不高,信貸支持的力度也不足,形成了農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財政有意愿但財力不足,銀行有資金但手段不足的局面。”如皋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透露,資金的趨利性導致農村資金正通過多種渠道不斷外流,嚴重弱化了縣域銀行資金的“蓄水池”功能。
“表現最為明顯的是基層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權限上收,演變為單純的吸收存款機構,并將吸收的大量農村資金通過上存流向中心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未能將吸收來的存款真正地用于新型城鎮化的建設與發展。”該負責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從1999年開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從農村地區撤出,唯一面向農戶開展業務的農信社,其貸款也呈現出向城市及大型鄉鎮企業集中的趨勢。
而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來說,其主要任務也限于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并不直接涉及農戶。
“目前農發行支持城鎮化建設,主要還是通過發放中長期項目貸款的形式,在貸款投向上主要集中在農村土地整治、農民集中住房建設、水利建設等少數領域,停留在信貸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階段,遠遠不能滿足城鎮化建設多方面、多層次的需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某地分行的一位負責人劉峰(化名)也向記者訴苦說。
在劉峰看來,農發行融資渠道窄,資金成本高。和商業銀行比,農發行金融服務產品少,投向單一,缺乏靈活性。
“農發行雖然是政策性銀行,但資金籌措渠道主要依靠發行金融債權,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融資成本不斷提高,較高的融資成本和較低的投資回報,限制了農發行金融支持城鎮化的規模和能力。”劉峰說。
編輯:羅韋
關鍵詞:融資 城鎮化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