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食品安全法典首次大修 做地溝油食品擬至少罰15萬
□監管體系
國家食品監管機構布局基層
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曾一度被認為是“九龍治水”,分段監管,存在監管漏洞、盲點、交叉等問題。針對幾個部門管不住“一杯奶”“一頭豬”現象,去年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整合工商、質監等部門的食品監管職能。
為此草案明確,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各級地方政府將要扮演重要角色。草案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總責,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
此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政府負責對下一級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同時,地方政府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同時規定,縣級政府食藥監督管理部門可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食藥監督管理派出機構。
編輯:羅韋
關鍵詞:食品安全 監管 地溝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