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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地方保護 新能源車標準和目錄將統一
新補貼政策年前出臺
對于下一步新能源汽車的財政支持方向,此次《意見》也有所透露。
《意見》稱,有關方面要抓緊研究確定2016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爭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會公布,及早穩定企業和市場預期。
此前支持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將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意見》提出,在落實好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車船稅、消費稅等稅收優惠的同時,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確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
按照現行的財政補貼政策,2013年前,國家級補貼標準為1.6L以下、排放達國IV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3000元;插入式混合動力車補貼4000~50000元;電動車補貼60000元。而在進入2014年后,已經有所調整,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我覺得只要是使用鋰電池的,或者說我們國家倡導的新能源動力電池我們都應該給予同等標準的補貼。”張志勇說。
消費者將最終受益
“在解決能否‘進來’的問題之后,細化補貼等政策成為接下來的關鍵。”一位汽車市場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審核備案管理細則》顯示,在當地政府認定的能享受地方補貼的新能源產品中,并不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因此,榮威550Plug-in、比亞迪秦等車型均未能入圍北京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
“地方目錄最大的壁壘在于對當地消費者購車需求的限制。”比亞迪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地方目錄的取消對新能源生產企業的銷量提升會有幫助,而銷量提升可以分攤研發等各項成本,從而拉低新能源汽車售價,最終受益的也是消費者。
此外,有分析認為,這是“市場對于政策的倒逼作用”。和此前新能源汽車市場政策先行不同的是,去年以來,新能源汽車市場火熱,特別是以特斯拉等企業為代表的新能源車,一定程度上推進了我國新能源車的市場化推廣。
《意見》規定,各地區要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市場監管。
“政策給力,對于企業發展是好事。”比亞迪相關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接下來具體執行細則將對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的布局起到關鍵作用。
編輯:羅韋
關鍵詞:新能源 汽車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