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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灼燙虐待女兒事件細節 律師:虐童案件不告不理
昨晚,網曝溫州瞿溪一男子,用打火機、燒熱的漏勺虐待4歲女兒。鄰居稱,女孩常遭其父母虐打,腿上全是被打火機燙的水泡。女孩無論冷熱,都穿一條臟兮兮的白色連衣裙。好心人弄飯給女孩吃,都被她媽媽打掉。
溫州4歲女童遭禽獸父親虐待 雙腿多處被灼燙流膿
我想我會繼續關注這個事情。
記者聯系了女孩所在街道社區,和社會公益組織,繼續關注悠悠。
目前國內對虐童“不告不理”
現行法律存在明顯欠缺
浙江時代律師事務所陳一來律師認為,這件事暴露了現行法律的不足,“目前的法律,不利于在全社會營造人人關注、關愛兒童的氛圍。”陳一來說,這類事情,除非孩子受傷達輕傷以上,被當作公訴案件,不然只能當虐待來處理,而虐待屬自訴案件,即不告不理。
“這里存在一個明顯缺陷。”陳一來說,比如悠悠,屬于無行為能力人,不知用法律保護自己。而她的合法監護人,比如媽媽、爺爺、奶奶等,出于親情,也不大可能起訴女孩爸爸。那就只能不了了之。
陳一來建議,“對虐待兒童行為應制定嚴格標準,達到一定傷害次數或相應的程度,就應受到刑事處罰。”
悠悠很可能會對成年男性產生恐懼
“這件事情不僅傷害到悠悠的身體,還有心靈。”杭州市工讀學校做心理健康輔導的咚咚老師說,“悠悠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對于像父親這樣的成年男性,產生恐懼。”
咚咚老師擔心的是,這種恐懼感會蔓延,從而產生對異性的懷疑。因此,她非常需要母親的陪伴和開導。
網上很多人問:悠悠父親為什么有這樣的行為?
咚咚老師表示:“很可能這位父親的童年,也被類似暴力事件傷害過。也可能他遇到了過大壓力,把情緒發泄到了身邊弱小、安全的人身上。”
在美國,打孩子可不是家事
美國《圣荷西水星報》2009年7月報道,中國大陸物理學家王蘇文(音)在美做研究。有一天開車出門,先是妻子教訓后座頑皮的兒子,隨后父親從前座轉身打了兒子的臉。這一幕被路人看到后報警。夫婦雙雙被捕,關在看守所兩晚。兒子和女兒交給一監護機構照顧。
美國國會自1974年以來陸續通過《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收養暨兒童福利法》等一系列法案,將兒童保護納入政府管理視野,明確賦予了政府機構介入家庭實施干預措施的權力。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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