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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吃宮頤府糕點硌碎牙 一審被告賠償2.5萬(圖)
自稱吃奶黃酥硌碎牙齒
周女士稱,2013年12月5日,她在西單京客隆超市購買了宮頤府公司生產的奶黃酥糕點。一周后,周女士在食用糕點時,突然“嘎嘣”一聲,隨后口中一陣劇痛并吐出一口鮮血。她發現,自己竟從糕點中吃出一枚五角硬幣,上牙被硌碎一顆。
周女士說,她為了安裝假牙做了多次手術,每次手術后傷口都要縫針,并且術后半邊臉都是腫的,只能吃流食。2014年元旦后,她曾多次打電話給西單京客隆超市與宮頤府公司進行溝通,還曾面談過,但宮頤府公司只同意賠償1000元,連治療費用都遠遠不夠。
“事發后長達一年,我曾經向工商局、食藥局、消費者協會投訴,均未得到解決。”周女士稱,無奈之下,她將宮頤府公司及西單京客隆超市告上法庭,索賠2.9萬余元。
認為沒證據質疑真實性
此案一審時,京客隆公司稱,周女士并未提供任何銷售小票,證明奶黃酥從該超市購買,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涉案商品中吃出了異物。
京客隆表示,該超市從宮頤府公司處采購商品,對宮頤府公司生產設施、環境等現場進行過考察,宮頤府公司在符合食品生產條件下進行生產,不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其次,假設周女士從超市購買涉案商品,且從中吃出異物,但周女士受傷距就醫、投訴已有多日,無法證明受傷原因系異物導致。
京客隆表示,該超市已嚴格審查了宮頤府公司生產資質等,并簽署合法合同,因此盡到審查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宮頤府公司認為,周女士自稱2013年12月5日從京客隆購買商品,并吃出異物硌碎牙齒,但根據診斷證明,直至2014年1月,周女士才去醫院就醫,投訴也是2014年1月,不符合常理。
醫院診斷記載周女士右上后牙折斷,如果是硬幣造成,考慮硬幣尺寸,門牙應首先受傷,所以周女士陳述的不符合常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顧客吃糕點硌碎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