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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救護車”病灶在政府定價
家里有危重病人需要轉院,您會跟救護車講價嗎?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父親因為消化系統出血需要轉到濟南接受治療,80公里的路程,救護車竟要價3600元。面對病情危重的父親,王女士只得掏了這筆錢。但是事后她卻越想越不對勁,細算下來,每公里路竟要收費40多塊錢,這救護車也有點太貴了吧?(《齊魯晚報》2月24日)
“天價救護車”的新聞,驚掉了許多小伙伴的下巴——難道救護車不是免費的嗎?難道救護車不應該免費嗎?不過,如果我們搜索“天價救護車”關鍵詞,就會在搜索引擎上驚奇的發現,“天價救護車”從來都不是某一個地區的“專利”,也不是個案。而且,比3600元收費標準還要高的案例,也并不少見。
更讓人驚訝的是,關于救護車收費問題,每一個地方政府的物價部門都有明確的制度規定。許多地方的物價部門,還能夠依據物價及消費水平,及時調整或是提高救護車的使用費用。在該新聞之中,我們能夠找到濟南市有關救護車使用的政府規定,即2015年4月23日由濟南物價局印發的《關于調整規范市急救中心有關收費的通知》,其中規定,急救救護用車收費基礎價格為10元,行駛里程按照往返合計計算,每公里3元。
問題本身不在于,該救護車是不是嚴格執行了物價局的標準,應該返還多少,而在于,院前醫療急救行為已經嚴重產業化了,救護車也已經不再是救護車而是宰人的“出租車”。這種印有“紅十字”符號的“出租車”不僅收費標準嚴重高于正規出租車,也能讓黑出租司機們望而生畏——原來,最黑的從來都不是沒有正規手續的黑出租,而是有正規手續還有物價部門規定的救護車。
常識需要重申,醫療衛生事業,最需要政府財政的補貼與供給,最需要公益化或免費化。如果說連救護車轉運病人都要政府定價而且是政府定一個天價的話,我們就必須要承認這個社會已經達到什么違背良心的錢都要賺的程度了。要清楚的是,賺急救病人的錢,就是在賺人的災難錢和生命錢,這也是最令人所不恥的一門生意。
筆者查閱了國家衛計委在2014年發布實施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其中,對于救護車的一些使用和規范有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卻沒有提及救護車是不是應該免費、相關維護運營及人員的經費如何來源的問題。應該說,這是一個制度缺失,也是導致各地“救護車出租化”的一個制度原因。希望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地方政府著力解決此問題,再也不要在急救病人身上賺黑心錢了。(王傳濤)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價救護車”救護車漫天要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