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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會期間履職亦應“精彩”
在完成各項議程后,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天上午將勝利閉幕。在11天半的會期里,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肩負著國人的重托、積極依法履職,共同營造了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氛圍,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在這次會議期間,人大代表的責任意識、角色意識也得到了各界廣泛好評。不管是為東北老工業基地轉型積極吶喊奔走的代表,還是勇于為種糧農民鳴不平的代表,抑或是在中央領導面前“告狀”的基層代表,都以反映民聲、傳遞民意為己任,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會議期間,不到3000名代表共提出了近500件議案、8600多件代表建議,足以說明代表們會議期間都真的“拼”了。
在我國,人大代表多數是兼職而非專職。在人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們都要回到各自崗位上,都還要面對繁雜的日常工作。因此,很難做到像人大會議期間這樣,一心一意履行代表職責。但是,人大全體會議閉幕了,人大代表的履職卻不能“閉幕”。代表們依據代表法的規定,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和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都是執行代表職務。也就是說,執行代表職務,絕對不僅僅是在會議期間。
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們在閉會期間,需要保持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并且以適當方式,反映他們的訴求;要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另外,還要注意加強履職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執行代表職務的能力。近些年一些人大代表的不當行為也提醒代表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不僅要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而且還負有協助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
有的代表習慣于在大會期間提出對有關方面的批評、意見和建議,然后由大會工作機構集中交辦,這當然沒有什么不當之處。但實際上,代表們對有關方面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也完全可以在閉會期間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設有專門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轉辦、督辦代表們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因此,對于大會期間調研尚不成熟的建議,完全可以在閉會期間提出。對于提出的建議,還要盡可能去跟蹤辦理情況。
對于各省的全國人大代表來說,由于都是由省級人大選舉產生的,因此,在閉會期間,還應當高度關注本省人大的各項工作,要有計劃地圍繞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問題,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等進行調研。特別是省級人大和常委會開會時,要積極爭取參加或者列席,在會上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且把需要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反映的內容進行歸納整理,在此基礎上形成相應的議案和建議。只有時時繃緊弦,盡量利用好各種平臺,才能讓閉會期間的履職同樣“精彩”。
□朱恒順(人大工作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兩會閉會 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