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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紀檢機關查處11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廊坊市三河市工商局經檢科科長王會學等人公款旅游問題。三河市工商局經檢科科長王會學、三河市公安局主任科員孟洪利,借帶隊交流學習之機組織隨隊人員公款旅游,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保定市定興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尚振平大辦婚喪喜慶問題。尚振平為女兒大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滄州市吳橋縣曹洼鄉副主任科員邵丙偉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邵丙偉違規收受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邢臺市南宮市人社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邢臺市南宮市人社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局長林向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新農村建設辦公室主任馬玉明等4人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在2016年4月3日護林防火值班期間,經馬玉明提議,與區殘聯辦公室副主任柳彥如、烏金山鎮黃土坡村村委委員李根虎一起,乘坐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工作人員王榮明駕駛的帶有運管標識應急值班車輛,赴太原森林公園游玩,擅離職守,被群眾通過“四風”隨手拍平臺舉報,造成不良影響。經研究決定,給予馬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給予李根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榮明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柳彥如行政記過處分。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9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分別給予區運管所黨總支書記李志明、區運管所稽查大隊大隊長楊躍斌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區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范耀明,區交通局副局長閆利平,烏金山鎮黨委書記梁英俊,區交通局紀檢組長騫建軍,烏金山鎮紀檢書記薛蔚等人進行誡勉談話;同時,分別對護林防火工作督促檢查不到位的區林業局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李繼生和區林業局副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賈惠民進行誡勉談話。
2.山煤國際能源集團晉城有限公司經理呂建明違規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呂建明違規占用辦公用房,超面積16.5平方米,同時多占用1輛越野車,直至2016年1月19日被調查后才予以整改。經山煤集團紀委會議2016年2月16日研究,決定給予呂建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該公司黨總支書記李中平、副書記兼紀檢委員常向平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同時對該公司班子成員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3.陽煤集團長溝煤礦機電動力部部長閆國強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11月14日、20日,閆國強在其子婚禮前,以試菜為名分兩次宴請同事及管理和服務對象13桌107人,并違規收受禮金3.56萬元。經長溝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黨總支委員會議2016年4月1日研究,決定給予閆國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
4.長治市潞城市農經中心產權交易大廳原主任李德功違規公款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5年12月,李德功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維修費760元。經潞城市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8日研究,決定給予李德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給予免職處理;給予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農經中心主任霍衛斌黨內警告處分。(山西省紀委)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紀檢機關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