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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擬出新規 電梯困人半小時未救援最高罰10萬
原標題:杭州擬立法規定 電梯困人半小時未救援最高罰10萬
央廣網杭州6月2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年來,頻發的電梯事故引發了全社會對自身上下樓安全的關心,如何保障電梯乘坐安全,杭州將通過立法進一步加強管理,電梯困人半小時未救援最高罰10萬。
目前,《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正在征求社會意見。管理辦法從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測和安全評估、以及監督管理等全方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使用報廢零部件、轉包分包、不能及時進行救援的,統統要受罰。
像電梯使用環節,比如未張貼本單位應急救援電話的;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未暫停使用電梯的;未組織救援并撫慰被困乘客的;未及時申領新的電梯使用標志的……屬于使用單位工作不到位的,也可能受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上的罰款。
在維保救援方面,根據管理辦法規定,接到電梯乘客被困報警后,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電梯處以邊遠或者交通不便地區的,應當在6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說得清楚點就是,如果杭州市區有電梯事故報警,維保單位必須要在30分鐘內到達。如果沒有做到,可以處以1萬-10萬元的罰款。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電梯 救援 杭州 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