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北京新規:人行道須保證2米寬 電話亭每公里1個
便道不足兩米禁設任何設施
修訂前的《規范》只規定了人行便道上設施的占地面積,新《規范》則對便道的剩余寬度提出了額外要求。如設施設置在人行便道上之后,必須要保證道路至少剩余兩米以上的寬度,以便于市民出行。便道如果本身的寬度就不足兩米,則不允許設置任何設施。陳龍說,城市副中心、新機場、冬奧會組委會辦公區域及比賽場地等重點區域,今后的新建道路都要按照這個新標準設計。
此外,新《規范》還要求,盲道和盲道兩側各0.25米的范圍內不許設置任何設施。步行者導向牌應設置在綠化設施帶或行道樹設施帶內,只允許指引方向、區域、建筑物、旅游場所、公共設施或公共服務機構,不得顯示企業名稱、商標或產品等信息。
新《規范》還對設施的巡查保潔頻次進行了規范。歷史文化街區、旅游景區、商業或公共場所集中路段、火車站、長途汽車站附近路段、軌道交通出入口、綜合客運樞紐周邊50米范圍內設置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在日常情況下必須每天至少清潔一次,遇到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則需要每天保潔兩次以上。
設施上一旦被貼上了小廣告,日常情況下要在24小時內清理完畢,遇上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則要求12小時內就必須清理干凈。遇到設施傾倒、歪斜或不穩固時,4個小時內必須對設施進行維修或拆除。
此外,新《規范》要求,廢物箱的高度不能超過1.1米,應該設置在公交車站、地鐵車站、座椅旁邊。
編輯:楊嵐
關鍵詞:電話亭 設置 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