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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營運需獲所在地運輸證 資本燒錢行為將被制止
◎價格戰 資本大量燒錢行為將被制止
《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此前征求意見稿中的“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的表述被刪除,朱巍認為讓價格因素起到市場主導作用,反映出供求關系,這是尊重市場規律的好舉措。
在突出市場調節價為主的同時,考慮到城市間的經濟發展差異,又增加了“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雖然這樣的規定是出于城市發展差異化的初衷,但在實踐中確實存在被個別地方政府錯誤理解和適用的可能。
著名交通專家徐康明表示,在過去一兩年中,網約車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形成了無序的市場環境和非理性消費。資本力量通過大量補貼來排擠對方搶占市場,這在國際上是從來沒有的。企業大規模砸錢,形成了市場的非理性消費,刺激民眾放棄公共交通,大量選擇網約車出行。新政出臺后,資本大量燒錢的行為肯定要制止,這是回歸理性市場秩序的前提。
◎順風車 地方政府制定細則鼓勵合乘
私人小客車合乘又稱拼車、順風車。《指導意見》提出,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暫行辦法》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劉小明表示,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因此,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并規范其發展,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朱巍表示,《暫行辦法》明確了“順風車”不屬于規制范疇。民用車輛的合乘,是民事法律調整范圍,性質上屬于民事法律的“好意同乘”,國內外司法實踐也多有比較成熟的判例。順風車本質上區別于網約車的商業營利性,所以,新政將其排除在外是正確的。
◎行業 以新業態倒逼傳統業態升級
劉小明說,此次改革是在有關法律法規框架下,通過增量帶動存量的改革,著力構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多樣化、差異化、品質化出行服務體系。一方面,在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的前提下,以新業態撬動傳統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倒逼”傳統業態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解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駕駛員、運力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突出矛盾。另一方面,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依法實施許可管理,通過新業態增量擴大高端服務供給能力,滿足乘客高品質出行需求,與巡游車錯位經營,逐步實現融合發展。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網約車 運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