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讀圖今日讀圖
公務接待禁止含酒精飲料 紀檢部門將查消費明細
(原標題:多省份出臺公務接待“禁酒令”)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布規定,要求在自治區范圍內的所有公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浙江、黑龍江、吉林、江蘇、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臺公務接待“禁酒”規定。
公務接待禁止含酒精飲料
特殊情況需飲酒應報紀委審核批準
新疆近日出臺的《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提出,自治區范圍內所有的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報本級紀委(紀檢組)審核批準。
《規定》還特別指出,所稱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任何酒類。
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飲酒
2013年12月8日,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接待活動食、宿、行等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
隨后各省份陸續出臺本地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同時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不少省份還針對公務接待提出“禁酒”要求。
相對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準飲酒的規定,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浙江、黑龍江、吉林、江蘇、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臺更嚴的公務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龍江、吉林在2014年出臺有關公務接待規定,要求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飲酒。
昨日,吉林長春市一名公務員坦承,公務接待“禁酒令”實施后,飯局都不再安排酒,也清靜了許多,既減少了接待費用,也節省了用餐時間,“而且以前接待領導陪酒必喝多,身體也吃不消。現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為了推酒絞盡腦汁。”
編輯:楊嵐
關鍵詞:公務接待禁止含酒精飲料 公務接待 禁止酒精飲料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