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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業主取快遞 自首被判6個月罰1000元
雖然要登記 冒名無人知
地點:公寓樓下代收點
隨后,記者又來到金爐路上的鉆界公寓,該公寓樓入戶大廳內有速遞易包裹箱,但還是有不少業主選擇讓快遞員將包裹放到樓下的快遞代收代發點。該代發點本身是一家家紡店,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家紡店門口,一眼看見店門外面的地上,堆放著不少快遞包裹。邊上有個筆記本和一支筆,上面寫著取件人的取件記錄。
冒充業主取快遞
老板正蹲在店最里面忙活著,記者表示要拿快遞。女老板沒有核實記者身份,沒問姓名,直接讓記者到門口那一堆快遞里找。記者翻了一遍,“看上”了收件人名為“正新”的一個包裹。女老板見記者找到了包裹,蹲在原地說,“你在筆記本上登記個姓名、手機號,再寫下是哪個快遞公司的就行了。”記者拿起筆作勢登記了一下,實際并未寫字,老板看也不看就稱可以走了。如果記者真是小偷,隨便在筆記本上抄下快遞面單上的收件人姓名、手機號,甚至可以隨便寫,都可以隨意將這里的任何一個包裹拿走。
回應:記者獲準帶著快遞離開后,亮明了身份,女老板顯得驚愕不已,稱沒想到記者不是真正的包裹主人,“我這一年多都沒遇到過偷快遞這事。 ”女老板稱,店面門口有攝像頭,應該能起到防范小偷的作用,但實際上,即使小偷偽裝成包裹主人來取件,只要按要求在筆記本上登記,攝像頭根本分辨不出其身份,還是起不到防賊作用。女老板表示以后會加強看管,防止偷快件的情況出現。
編輯:楊嵐
關鍵詞:男子冒充業主取快遞 冒充業主取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