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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八成受訪者遭遇電商“砍單”
大量“砍單”被疑虛假促銷
值得注意的是,“砍單”的購物網站中不乏知名廠商和品牌。
今年春節前,消費者胡某在上海威富服飾有限公司經營的“北面(The North Face)”官方商城選購了2件羽絨服,共計293.72元。下單成功并付款后,商家始終不發貨,隨后以網站故障為由,在未與胡某協商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了訂單。事后,該網站僅以50元優惠券作為補償。近一月過后,胡某又接到該網站的短信,說可以以吊牌價4折的價格購買之前被“砍單”的商品。折后價是839元一件,這比“砍單”之前147元一件的價格貴出了好幾倍。
胡某的經歷并非個例。楊曉軍介紹,調查期間共征集到21件“北面”官方商城以網站故障為由“砍單”的案例。消費者懷疑,“北面”商城很可能故意利用虛假促銷活動收集消費者信息,然后再發短信提價促銷。調查項目組將21件案例向“北面”商城反映后,截至調查報告成稿時,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楊曉軍表示,當商家推出“秒殺”“競拍”等低價促銷活動時,其低價效應勢必吸引成千上萬的消費者同時下單,如果這時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大量消費者的權益受損后,很可能引起群體性消費糾紛。此外,由于電商“砍單”后承擔的責任有限,付出的成本較低,“砍單”現象已開始向其它互聯網消費領域擴展,如預訂機票、酒店等領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多個平臺涉嫌“霸王”條款
在此次調查中,市消協選擇當當網、國美在線、京東商城、蘇寧易購、淘寶、天貓、唯品會、亞馬遜8個網站作為體驗對象,對其注冊和購買過程中關于訂單生成與合同的規定情況進行調查體驗。從體驗情況看,多個電商平臺涉嫌制定不公平的格式條款。
消費者在網上購物,到底哪個步驟才算合同關系成立?從體驗情況看,在8個網站中有6個都規定,消費者成功下單并完成付款后,不代表雙方已經建立合同關系,只有商家確認發貨后,合同才算成立。有的網站甚至在條款中表示,“在任何情況下,由于商品缺貨對消費者帶來的任何損失,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對此,蘇號朋明確表示,這是不公平的格式條款,對消費者極度不利。“哪個法律給了商家權利自己規定什么情況下合同成立?”蘇號朋說,按照合同法規定,電商在網絡頁面展示商品、顯示有貨就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要約”,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付了款,合同便成立。“試想若在線下交易,哪有賣家發貨才簽訂合同的道理?”知名律師邱寶昌也表示,“砍單”屬于嚴重的欺詐行為。
市消協表示,將建議正在制定的《電子商務法》充分考慮到電商“砍單”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立法角度對“砍單”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從根源上堵住電商“砍單”的漏洞,不給不法電商留下可乘之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砍單 電商 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