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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綁上”兒童座椅 這樣騎出了問題誰負責?
資料圖:設立在福州地鐵一號線茶亭站的共享單車推薦停車點。 張斌 攝
法律人士:發生安全事故,這些情況下用戶自己擔責
對于發生安全事故后誰來擔責一事,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如果共享單車企業已經明確提示風險或者直接告知禁止使用兒童座椅,用戶騎行時出現安全事故,共享單車企業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而淘寶賣家,主要看其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如果不存在質量問題,完全是合格產品,而是用戶自己安裝不牢固或者是交通事故導致出現安全事故,這種情況跟賣家及網絡交易平臺也沒有關系。”趙占領說。
有網上商家也對中新網表示,兒童座椅售出后,后續使用時如發生質量問題,可直接找品牌廠家協商。
有共享單車企業認為,很多地方都不允許自行車載人,用戶自行載人騎行,其實違反相關規定。
不過中新網發現,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有規定,自行車是可載人的,只是限定了一些條件。比如北京地區就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載12歲以上的人員;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共享單車 兒童 座椅 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