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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裝兒童座椅 律師:出事故家長須擔全部或大部分責任

2017年04月24日 11:00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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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座椅網上熱銷

記者在某網購平臺看到,經營“共享單車兒童座椅”的商家有幾百家,座椅的售價幾乎都不超百元,最便宜的28元。

一款專為摩拜、ofo、小藍等共享單車平臺專供的寶寶椅折疊版,售價34.8元,銷量近300個。這款座椅是快拆版,設有座椅、扶手、腳踏,固定端的金屬支架采用4個加強螺母,可與單車連接固定。

記者發現,在用戶評價中,有多名買家上傳的圖片是將座椅安裝在共享單車上。一名買家表示“座椅小寶寶很喜歡坐,安裝方便”。有幾名買家反映“手動的話擰不緊,孩子坐上去會晃動”。僅有一名買家對座椅的安全性能表示了擔憂,“因為是一個點固定,所以爸爸還是有些不太放心沒敢騎太快”。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的自行車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國家標準。在某網購平臺在售或代購的進口兒童自行車安全座椅,售價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除材質的環保和設計注重細節外,這些座椅均采用3點或5點式安全帶,可以“有效緩沖騎車轉彎時產生的慣性力,防止發生意外”。

平臺均禁止“騎車載人”

在摩拜、小藍、ofo共享單車的用戶協議中,均規定“禁止騎車載人,否則由此造成人身傷害或車輛損失均由您自行承擔”。摩拜有一條免責條款:“如用戶不幸發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戶能證明該意外或事故是因自行車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導致的,否則本公司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記者致電ofo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因為是共享單車,平臺是不允許用戶在單車上加裝兒童安全座椅的。用戶在使用時加裝兒童安全座椅,如果發生交通意外,平臺不負責。

律師說法:加裝兒童座椅違反協議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馬錦林律師表示,根據廣東省的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載1.2米以上及未安裝固定安全座椅載1.2米以下兒童的屬違法行為,在非城市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人,但不得超過一人。若家長違反上述規定攜帶兒童騎行上路,不僅面臨被罰款的可能,若發生事故,家長可能還須承擔全部或大部分民事責任。

律師表示,如果單車平臺在用戶協議中明確提示風險或者直接告知禁止使用兒童座椅,用戶違反協議私自安裝兒童座椅,若發生安全問題,用戶要自行承擔責任。另外,兒童座椅因自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廠家或銷售者應承擔責任。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共享單車 兒童 座椅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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