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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為違法
三、 玫瑰花無論作為藥材還是食品,均有相應標準規定其二氧化硫的限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增補本中規定:除11種中藥材(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參)工藝上必須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殘留量不得超過400mg/kg外,其他未經熏蒸但考慮到本底存在的中藥材及飲片,其二氧化硫殘留量規定不得超過150mg/kg。FAO/WHO也規定“草藥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為藥材,應符合150mg/kg這一限量標準。此外,玫瑰花作為食品雖然在加工過程中不允許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帶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業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行業標準 代用茶》 GH/T 1091-2014標準,其中規定:玫瑰花作為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應不超過100 mg/kg。目前,玫瑰花作為代用茶還沒有統一國家標準來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四、 二氧化硫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是由攝入量決定的
食品中無論使用硫磺還是亞硫酸鹽類作為食品添加劑,最終都會以殘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體通過食用含有殘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攝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進入體內后生成亞硫酸鹽,并由組織細胞中的亞硫酸氧化酶將其氧化為硫酸鹽,通過正常解毒后最終由尿排出體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可以認為是安全無害的。
根據國際權威的食品添加劑風險評估機構JECFA(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的安全性評價認為,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0.7 mg/kg bw。因此,以體重為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為例,即使終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殘留的食品,只要每天攝入體內的二氧化硫不超過42mg就應該是安全的。當然,這種評估是以一種長期穩定攝入作為評價基礎的,如果偶爾一天二氧化硫的攝入量超過了ADI,也不必過分擔心。
從生產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干玫瑰花,會造成顏色漂白而變淺,并有二氧化硫的氣味,后期還要除味、加香。這樣造假成本會增加很多。但如果有證據證實確實用硫磺熏玫瑰花,則應按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處理。二氧化硫若攝入過量,就會破壞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損,并產生惡心、嘔吐等胃腸道癥狀。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則會引起慢性中毒,破壞人體內酶活力,影響對鈣的吸收。
因此,專家建議:一是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遵守相關標準法規,若企業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確有必要使用沒有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應按照正常途徑進行申報。食品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GB2760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并在標簽中規范標識。若企業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確需使用沒有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或使用未允許在生產的食品類別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并根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準備安全性評估和工藝必要性的資料,按照程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使用。二是消費者不要過分追求產品的外觀特性,應理性購買食品。由于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劑具有漂白等功能作用,個別食品生產經營者為了迎合消費者過度追求外觀等非理性選擇習慣,超范圍、超量使用這些食品添加劑。因此,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不要過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應該從科學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質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食品 玫瑰花 二氧化硫 硫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