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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婚姻現象多發 中介:辦假離婚等于增加10年收入
弄假成真致糾紛激增
部分受訪法官和律師反映,近年來“假結婚”“假離婚”現象屢見不鮮,但從法律角度看,離婚動機不影響離婚效力,也就是說“假婚姻”存在真風險。
北京的蔣女士將前夫韓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韓先生名下的一處房產,提出購房時為了規避限購政策而辦理了“假離婚”,但離婚后并未分居。然而,由于兩人在《離婚協議》中已對財產進行了分割,法院未支持她要求分割前夫離婚后所購房屋的主張。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主任吳杰臻表示,類似案件在各地均有不少,近年來“假離婚”后變成“真離婚”的糾紛和訴訟有增多的趨勢。
除了民事糾紛增多,“假婚姻”還造成了多方面社會危害。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分析稱,“假婚姻”的危害至少體現在四方面。
一是“假婚姻”淡薄了婚姻家庭觀念,破壞了社會價值體系。由于婚姻是家庭的紐帶,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的不穩定事實上危害到了社會的穩定。
二是“假婚姻”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違反《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三是一些“假離婚”當事人逃避債務,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是增加了公共成本,例如,通過“假離婚”獲取拆遷補償等于提高了拆遷安置成本;在農村多占宅基地,侵害了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假婚姻”有明顯的時代性,與一定時期的政策變化相關。喬新生認為,針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夫妻倆手拉著手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的現象,應當把“假婚姻”問題當作完善相關制度的線索,政府應當從善如流盡快彌補政策中出現的漏洞。
編輯:梁霄
關鍵詞:假婚姻 現象 中介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