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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為網絡游戲分級 罰款數額可用倍數制
罰款數額可采用倍數制
對于送審稿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不少專家認為其金額設定并不合理,罰款數額過低,無法起到威懾作用,實施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送審稿第三十三條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未進行身份注冊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責令暫停或停止網絡游戲服務;情節嚴重的,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如果單看‘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可能看不出太大問題。”馬憶南說,但如果將判罰標準與違法經營商的收益相比,就會發現數額規定并不合理。
以王者榮耀為例,據國外數據機構統計,該游戲目前已成為全球下載量最大的游戲,一季度收入60億元,為全球營收最高的游戲。游戲注冊用戶突破2億,一個皮膚一天就賣了1.5億。
“作出處罰的額度規定要參考其違法的范圍、程度以及與其非法所得的收益。對于營業額動輒上億元的一款游戲來說,一旦違規開出最多50萬元的罰單,根本沒有任何威懾作用。”馬憶南認為,這樣的規定也就失去了其懲戒違法者的初衷。
姚建龍解釋說,規定將罰款金額設置成有上下限額的罰款區間的初衷,是為了后續執法上更容易操作,因為有些涉及到網絡游戲的案件經常在判處罰金方面難以決斷,直接標明罰款的具體數額限制更易判罰。
“當然,如果要將罰款的數額界定得更為合理,應該采用倍數概念,即處罰金額應當是其違法所得的幾倍。”姚建龍建議,相比于罰款最高限額和最低限額的規定,這樣的規定無疑更加靈活,也符合“所罰”大于“所得”的懲罰機制,同時對企業也能產生震懾作用。
(文中未成年人及家長均為化名)
編輯:梁霄
關鍵詞:專家 罰款 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