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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三十七)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等。
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十八)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為充分發揮對外援助作為大國外交的重要手段作用,加強對外援助的戰略謀劃和統籌協調,推動援外工作統一管理,改革優化援外方式,更好服務國家外交總體布局和共建“一帶一路”等,將商務部對外援助工作有關職責、外交部對外援助協調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擬訂對外援助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援外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方案和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并監督評估實施情況等。對外援助的具體執行工作仍由相關部門按分工承擔。
(三十九)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險制度對于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提高健康水平有著重要作用。為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醫,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完善國家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出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等。
(四十)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為加強國家儲備的統籌規劃,構建統一的國家物資儲備體系,強化中央儲備糧棉的監督管理,提升國家儲備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將國家糧食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等職責,以及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管理,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中央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等。
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四十一)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隨著我國綜合國力進一步提升,來華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不斷增加,對做好移民管理服務提出新要求。為加強對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統籌協調,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將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邊防檢查職責整合,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主要職責是,協調擬訂移民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口岸證件查驗和邊民往來管理,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牽頭協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服務管理,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四十二)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為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統籌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將國家林業局的職責,農業部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部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造林綠化工作,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等。
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四十三)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是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為解決商標、專利分頭管理和重復執法問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商標、專利執法職責交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四十四)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并入水利部。目前,三峽主體工程建設任務已經完成,南水北調東線和中線工程已經竣工。為加強對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的統一管理,理順職責關系,將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并入水利部。由水利部承擔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的運行管理、后續工程建設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等職責。
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