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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困難高校畢業生可享求職創業補貼
新華社天津5月30日電(記者周潤健)天津近日發布《2018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本著誠實守信、自愿申請、公平公開、專款專用的原則,為困難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發放求職創業補貼,標準為每人3000元,不得重復申領。
根據通知,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中有就業創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持證殘疾畢業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或天津市生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畢業生);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天津市生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
通知明確表示,各高校、各單位要明確告知申請人認真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誤導致未申領的,后果由申請人自己負責。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畢業生,須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誠信記錄記入本人檔案。
各院校、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確保相關資金按時足額發到畢業生手中。要建立求職創業補貼發放臺賬,留存相關檔案資料,接受市人力社保、教育、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天津 困難高校畢業生 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