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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最強高溫來襲 多地要求切實發放防暑降溫費
烈日炎炎!多地強調切實發放防暑降溫費
每到盛夏時節,烈日炎炎中,包括停止露天作業、發放高溫津貼等防暑降溫的相關保障制度就會成為輿論熱點。
今年6月,全國總工會就下發《關于做好2018年夏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加強監督,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就在本次今年來“最強高溫”來襲前夕,在11日舉行的全國總工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峰強調,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此外,他還強調,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除了全國層面的要求,在地方,連日來,多地也要求切實落實高溫保障的相關制度。
例如,13日,山東省人社廳就下發《關于切實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通知》,通知要求,對于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要堅決予以制止,立即停止高溫作業;對于未按規定標準發放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南京、成都等地近期還發文上調了高溫津貼標準。南京市人社局發文稱,高溫津貼標準從今年6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300元。南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開辟“勞動仲裁維權綠色通道”,受理對用人單位拒不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的仲裁申請,做到“快處快裁”。
按照成都人社局的文件,該市從今年7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12元上調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
知識點:這些高溫保障制度要知道!
根據2012年人社部等多部門聯合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
——這些氣溫節點要知道
1.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這些政策要求要了解
根據上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今年 最強高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