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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三年來全國法院執行到位金額超4萬億元
中新網南京4月19日電 (記者 申冉)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文簡稱最高法)在南京舉行執行工作新聞通氣會。會上,最高法執行局副局長趙晉山介紹了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階段性成果和下一步工作重點。據統計,三年來,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據通報,三年來,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解決了一批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基本形成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機制和模式,促進了法治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趙晉山表示,“基本解決執行難”只是一個階段性目標,與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總體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其中,執行隊伍作風不正,不作為、亂作為甚至違法亂紀現象還未得到根本消除;部分申請執行人對執行的實際效果、執行過程的公開性、規范性仍不滿意,“當前執行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記者從會上獲悉,最高法院將不斷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繼續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實現執行工作科學長遠發展,具體措施包括:
第一,制定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五年工作綱要。該綱要規劃了八大改革任務,具體工作措施100多項,按計劃將于五月初發布。
第二,執行質效不降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目標是實現“三個90%,一個80%”的核心指標要求,即90%以上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執結,90%以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符合規范要求,90%以上執行信訪案件得到化解或辦結,近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結率超過80%。下一步,全國法院將繼續保持這一核心指標高標準運行,作為考核執行工作質效的重要方面,定期通報。
第三,執行力度和措施不減弱。其中包括:進一步完善執行查控系統,實現對主要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拓展線下執行調查手段,完善財產報告制度,加大對不報告和報告不實的處罰力度;繼續推進并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和評估工作,確保財產處置變現工作公開、透明、高效;繼續保持強大執行力度,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聯合信用懲戒工作新常態;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以及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等方式惡意規避執行的行為;依法充分適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懲處力度,繼續暢通拒執犯罪自訴渠道,依法加大對拒執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
此外,人民法院還將刀刃向內,對法院執行部門不規范執行行為“零容忍”不松懈;以公開促公信,全方位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持續增強對執行人財物的保障力度等措施,確保執行工作力度的持續加強和更加透明化、規范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執行 法院 全國 國法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