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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巡回法庭 實現最高法工作重心下移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2日訊 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六、 深化司法改革,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司法改革決策部署,制定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出臺65項具體改革舉措,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陽分別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同時便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審理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制度等各項改革措施,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使巡回法庭成為司法改革的“試驗田”和“排頭兵”。
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決一些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問題,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作用。
穩步推進重點項目改革試點。在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貴州、青海法院進行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職業保障等改革試點,選取12個法院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按新模式設立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為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健全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尊重司法規律,克服監督指導工作中的行政化傾向,取消對高級法院的統計考核排名,指導高級法院取消對轄區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標。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制定司法解釋15件,清理1949年以來的司法解釋,廢止715件。發布指導性案例22件,統一類案裁判標準。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規范刑罰裁量權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帶頭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大幅減少審委會討論案件數量,強化總結審判經驗、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職能,提高審委會運行機制透明度。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依法執行仲裁裁決,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加強訴訟調解,各級法院以調解和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案件461.9萬件。
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去年底全國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21萬人,共參審案件219.6萬件。積極拓展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系人民陪審員首次參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法 周強 工作報告 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