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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入獄23年無罪釋放:堅信能出來
■ 對話
“等身體恢復了我還要去創業”
昨晚8時許,代理律師陪同陳滿及家人趕到機場,踏上回四川家鄉的路。登機前的間隙,陳滿接受了記者的電話采訪。
記者:案發時警察去找你,情況是怎樣的?
陳滿:當時我們幾個人正在打麻將,(警察)把我們帶走,把我們分開,我一個人,不和別人在一起。
記者:入獄是怎樣的過程?警方怎么訊問,后來又怎么認定你是兇手?
陳滿:我記不清楚了,毒打、折磨、恐嚇。我不太想提這個問題,回想起來很痛苦。
記者:從新聞照片看,今天你的精神不錯。
陳滿:很多原因,主要是為家人考慮,父母80多歲了,身體不好,怕影響他們情緒,所以盡量控制自己。
記者:這些年在監獄里過得怎么樣?有什么記憶深刻的事情?
陳滿:畢竟我沒做這個事,很痛苦,但是沒有辦法。我只有盡量調整自己,思考人生,學習有益的東西,看報紙看電視,關注社會發展和變化,關注國家政策走向。另外,我看了很多前人、成功人士的書,學習他們的經驗和有益的東西。
記者:在監獄時,你一直很有信心將來一定能出去?
陳滿:我堅信這一點,因為我沒有做。
記者:你對以后的生活有什么想法?
陳滿:從哪里跌倒,從哪里爬起吧,我想還是經商。等身體恢復,了解社會以后,再重新創業吧。
記者:你對當初對你刑訊逼供的人有什么想法?
陳滿:按法律追究。
■ 案件背景
1992年12月25日
海口市發生殺人焚尸案,陳滿被指為疑犯。
1994年11月9日
海口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陳滿死緩。
1999年4月15日
海南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2001年11月8日
海南高院經復查駁回陳家的申訴。
2013年4月9日
海南省檢察院認為陳滿案不符立案復查條件。
2014年7月
媒體報道該案存在五大懸疑,引發公眾關注。
2015年2月10日
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
2015年2月28日
最高法審查后認定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15年4月24日
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異地再審。
2016年2月1日
浙江省高院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
編輯:楊嵐
關鍵詞:陳滿入獄23年無罪釋放 入獄23年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