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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新型城鎮化的戰略框架
但這兩種道路各有偏頗。如果說,走小城市發展道路的主要問題是把“大都市”與“小城市”發展對立起來,他們不了解大都市代表著全球城市發展的主流和趨勢,已成為決定自然環境和社會結構變化的核心機制與主要力量,也看不到當今世界國家間的競爭正演化為“大都市”的實力比拼,“大都市強則國家強,大都市弱則國家弱”,屬于城市化的“窮過渡”思維。那么也不妨說,大都市作為工業文明背景下“單體城市”發展模式的代表,如同以“他人就是地獄”為生存哲學的西方現代人一樣,它把城市看作“孤立的存在”,只關心“自己”并“以鄰為壑”,加劇了城市之間的“同質競爭”,造成區域內資源、資金和人才的巨大浪費和低效配置,也使自身深陷于不可持續的巨大困境中。
與單體城市不同,城市群的發展目標是建構良好的分工體系和層級關系,有助于解決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城市與農村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不斷激化的對立和沖突?;诖?,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形態上具有“組團發展”特征、在機制上形成“共生互動”的“城市群”,逐漸成為當今世界城市化和區域發展的主流趨勢。在國內,2005年《中央關于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首次提出“城市群”概念,明確要求“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為龍頭,通過統籌規劃,形成若干用地少、就業多、要素集聚能力強、人口合理分布的新城市群”。不是小城市,也不是大都市,而是更具有包容性和協調性城市群,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的“主體形態”。
從《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最終明確“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再到“十三五”時期“19+2”的城市群總體框架,關于我國城市群要不要建、建多少、如何建、先建誰后建誰、什么時間建到什么程度等一直爭論不休問題終于塵埃落定,這不僅明確了未來五年我國新型城鎮化的戰略框架,也大體勾勒出第一個百年目標期內我國城市建設的基本風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十三五 城市圈 城市化 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