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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記”讓群眾感受司法陽光
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還是由于一些職能部門沒有履好職盡好責,或在受理案件時相互推諉。另一方面,很多當事人自身的法律知識不足,也會造成“立案難”。而對于有法律經驗的律師來說,“案由”作為訴訟中的必要條件,由于代理律師和法官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不一致,立案審查制的“案由”審查讓許多律師有苦難言。
如今,立案登記制的實施無疑成為了當事人的福音。法院只對訴狀進行形式審查,而不進行實質審查,訴狀符合要求即可啟動訴訟程序。這讓尋常百姓能更容易走進法院,感受公平正義的司法陽光。
立案登記制消除了起訴條件的“高階化”限制,打開了立案的“閘門”,將當事人“請進門”,以保障公民訴權為立足點,是貫徹人權、公民權利優先的具體實踐,是推動法治建設的必然舉措。
去年5月到12月,全國法院共登記立案994.4萬件,同比增長29.54%,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5%。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房屋拆遷、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開等行政訴訟“立案難”問題得到切實解決,行政案件同比增長66.51%。此外,法院還積極拓展訴訟服務平臺,并健全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實施效果表明,“立案難”,離我們已經越來越遠。長期困擾我國社會的“打官司難”問題,已然被丟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編輯:秦云
關鍵詞:立案登記制 司法 人民 立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