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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第一口過期奶”事件僅當醫患糾紛
一個新生兒在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接受手術后,醫院給其注入、喂食了過期奶粉,這在新生兒父母與院方之間引發了一場糾紛。4月25日,醫院聯絡部一易姓工作人員表示,在此事件中醫院奶粉管理、使用確實存在問題,也就此護理差錯對新生兒科當班護士及上級領導做出經濟、榮譽等方面的處罰。(5月2日中新網)
這起事件首先是一起醫患糾紛。剛接受腸胃病手術的新生兒,其胃腸功能比較紊亂,對飲食質量的要求更高,喂食過期奶粉不利于孩子的恢復。患兒家長據此提出訴求合情合理,不管責任如何劃分,此事件都應該作為一起醫患糾紛來認真對待。
但當前此事主要由醫調委處理,而醫調委的主要工作方向,是厘清使用過期奶粉與患兒病情反復是否存在關聯。醫院也只是將之歸咎于護理差錯,認為“未影響病情”,并給予當班護士等相關責任人以相應處罰。可以看出,目前此事僅被當成醫患糾紛處理。但在這起事件當中,比醫患糾紛更嚴重的,是法規和商業促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醫療、保健機構不得向孕產婦和嬰兒家庭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此外,近年來一些醫療機構給新生兒喂第一口奶的現象,曾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為此,原國家衛生計生委曾于2013年下發通知,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推銷宣傳母乳替代品,對違規機構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這家醫院的行為,涉嫌違反上述法規。
此外,從當前已知的信息,可以看出一些不道德的商業行為。這家奶企是以贈予的方式向醫院提供“第一口奶”的,奶企也許沒有直接從中獲利,但新生兒存在第一口奶依賴現象,奶企的動機仍令人生疑。更為關鍵的是,贈予的奶粉屬于過期貨,盡管奶粉可能是在醫院存放期間過期,但目前還不能排除,奶企贈予了臨近過期的產品,這究竟屬于一時疏忽,還是商業方面的精打細算,醫院又為何允許這家奶企進入,這些疑問都有待進一步查實。
這起事件顯然不能僅由醫調委出面處理,也不能因為醫院已終止備用奶粉制度,就對醫院過去的一些做法不予追究。行政和司法力量也有必要介入其中,對可能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展開調查。醫院重現爭搶“第一口奶”現象已值得警惕,何況這一次出現的還是過期奶,因此不能僅當成醫患糾紛且僅處罰護士等直接責任人就了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糾紛 事件 醫患 醫院